转区教育局基教科通知,原文如下:
各中小学、中职校: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两纲”实施,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教育境界和育德能力,培养一支信念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勇于创新、在全市或全国有一定影响和辐射力的德育骨干队伍,市教委决定开展新一轮“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招生工作(“德育实训基地名单”具体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及名额
1.招生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教育教学中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敬业奉献,为人师表,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2)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良好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能积极参与教育综合改革,立足课堂发挥本学科的育人功能,并在相关工作领域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
(3)教育管理干部要具有一定的理论功底,较为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研究能力,注重德育与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机融合,并在相关工作领域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
(4)原则上要具有中级(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与基地培养方向相关的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教师经基地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后,可以破格录取,但破格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基地录取学员总数的10%。
(5)同时符合所申报的市德育实训基地根据基地培养方向所制定的招生条件(另附)。
2.招生名额
每个德育实训基地招收学员15名左右,其中招收本区学员控制在6-8名;各区向每个德育实训基地推荐的培养对象原则上不超过2名(除本区德育实训基地外);每位申报者限报1个基地。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坚持教师自主申报与学校推荐相结合,区教育局审核遴选与德育实训基地选拔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生时间和工作进程
1.有意愿的教师在充分了解各德育实训基地招生信息(附件3)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选择相应的实训基地,并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后,经所在学校同意后, 2018年4月24日(周二)之前将推荐的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区教育局基教科621室,报名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99506269@qq.com。
2.基地遴选。各市德育实训基地通过材料评审、面试等多种形式,按基地招生条件和招生人数对区、中职校推荐报送的申报者进行择优选拔。
3.市级公示。经市教委审核同意后,将在上海教育网公示各市德育实训基地录取学员名单。
四、培训管理
1.加强管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学院(校)要整合优质资源,为市德育实训基地的学员培养提供条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各市德育实训基地要在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新一轮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和完善基地管理制度,制订基地培养规划和相应的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扎实地做好培养培训工作,提高实训效果。
2.培养时间与评估。新一轮培养工作周期为3年(2018年6月—2021年6月),以双休日为主。完成培养内容的学员,经各德育实训基地考核通过后,发放相应的结业证书,并统一认定市级学分。
3.培养费用。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培训经费纳入教师培训经费范畴给予保障。
附件:1.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名单.doc
2. 附件2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学员报名表.doc
3: 附件3第五期德育实训基地招生信息简介.doc
备注:烦请有意愿参加的教师于周一(4月23日)放学前把电子申报表上传至学发中心周慧瑛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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