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德育研究协会成立至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为了进一步加强协会的队伍建设,激励先进,上海市中小学德育研究协会联合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上海源恺(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 “育德之星”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参加本协会三年以上的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单位分管德育的领导、政教主任、班主任、团队干部、任课教师,区县德育研究室主任、教研员,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秘书长等) 注:我校属于会员单位,故全体教师均可参加
二、评选“育德之星” 的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德育理论,努力探索新时期德育工作规律,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德育工作,热爱教师学生,在基层和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3、重视德育研究,在德育管理、项目推进、服务基层或在学校、班级、学科德育等方面成绩显著,受到师生赞扬和学校欢迎;
4、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其成果在区县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区县以上有关大会上获奖表彰。
三、评选方法:由各区县德育室按在岗人数百分之三十和各专业委员会按在编团体会员数百分之二十比例推荐。由中小学德育研究协会和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负责评选,确定表彰名单。
四、奖励:由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上海市中小学德育研究协会和上海源恺(集团)有限公司颁发“育德之星” 奖状和奖金。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内容真实。
2、事迹要具体生动,用事实说话。
3、字数不少于2000字。
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2011年1月—2011年2月启动,下发通知,做好宣传工作。
2、2011年4月底前各区县德育室和各专业委员会上报事迹材料。
3、2011年6月举行表彰大会。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上海市中小学德育研究协会
上海源恺(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5日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老师4月8日之前到德育处领取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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