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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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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7/12/25 作者: 阅读:1137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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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教学行为管理制度
1、检查教案
2、检查学生作业批改情况
3、教师进教室行为要求
4、开座谈会
5、调查问卷
二、教研活动管理办法
1、各教研组长制订学期工作计划时,要将教研活动计划列入并付之实施。
2、各组教研活动原则上每周一次。一学期不少于16次。
3、教研活动要有主题、有内容。
4、每个教师必须有明确的教研、教改课题,期末每人至少撰写一篇教研总结或教学案例论文。
5、各组每学期排出开课计划,开展相互听课活动,交流教学经验。每个教师一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
6、教研教改课题要报教科研室,发表论文要将原件及获奖证书报教科研室,以便于工作考评。
7、根据教学需要,积极与兄弟学校开展教研活动。
三、教学参考资料管理制度
1、报刊杂志供教师在资料室参阅,一般不得外借。
2、教育教学参考用书,由教导处审定,并确定适当途径购买,由图书馆统一登记、编号、造册,教师借阅。
四、图书借阅制度
1、教职工借书管理制度
(1)凡我校教职工均应持本馆的借书证借阅。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工具书、珍贵书、特藏书等均不外借,限在馆内查阅。
(4)每次限借书刊量为:职工不得超过4本,教师不得超过8本。
(5)每次借书期限为:文艺书二星期;教参一个月,如应教学需要, 可续借一次。
(6)如不及时办理还书或续借,逾期罚款。
(7)教职工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2、学生借书管理制度
(1)凡我校学生均应持本馆的借书证借阅。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借书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要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每人每次限借书2本,其中专业书1本。
(5)借阅人员要爱护书籍,如有卷折、扯、碎、缺、涂、损坏条行 码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6)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7)每次借书期限为二星期,如有特殊需要须办续借手续,续借只 限一次,逾期不还者将予以罚款。
(8)如发现偷书现象,则直接送学校政教处作行政处理。
五、教师代课、调课管理制度
1、每位教师都有义务承担代课任务,以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教师病、事假在一天以内的,由备课组长统筹安排代课;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教研组长统筹安排;一周以上的由教导处统筹安排。
2、教师需要代课,一般情况下,至少提前一天递交请假条。
3、教师需要调课,至少提前一天向教导处提出申请,自己不得私自调课。特殊情况下,经教导处同意允许自行调课者,必须及时把调课结果通知教务员,由教务员向有关班级和教师发出正式调课通知。
六、教师听课制度
1、教师、领导都要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积极认真地参加听课活动,以便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听课前做好准备,带好教材,听课笔记和书写工具。
3、遵守听课纪律,尊重教师劳动。
4、听课时认真观察、仔细听讲、积极思考、记好听课笔记。
5、课后参加评课活动,客观地分析评价课堂教学情况。
6、校长、教导主任、青年教师(35岁以下),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其他教师不少于10节。
七、考试管理办法
1、关于考试试卷
出卷教师必须认真、仔细做好试卷校对工作,教研组长把好关,保证试题准确无误。如试卷有差错,应及早作好勘误。
试卷一般由命题人按统一格式编制,并署名。
有开卷考试学科的任课教师要提前对学生说明开卷考试允许使用的书籍、图册。
出卷教师在本科目考试时应在办公室,以便在对试题内容发现疑问时及时处理。
2、关于考试组织
期中、期末大考和月考,班主任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安排好班级学生的考试地点(按学号或准考证号顺序安排去留)。考生按考号依次入坐。
3、关于监考
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前,要召开考务会议,重申监考纪律,明确考试流程操作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之八《松江一中监考工作细则》)
4、关于试卷批改和登分
(1)、大考和月考阅卷由备课组长负责安排,统一标准,公平公正,成绩上网。
(2)、任课老师要认真批改试卷,争取做到批改零差错,一旦发现差错,要及时更改。
(3)、登分时,仔细核对学生姓名,注意不要移位。如有缺考的,登分时要核实清楚。发生错误要及时更正。
(4)、批改后的试卷要及时讲评,期末考试后,批改好的试卷要连同试题答案一起下发,以便学生及时纠错。
八、公共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1、使用多媒体教室和理、化、生实验室实行网上预约。
2、任课教师有责任要求学生遵守多媒体教室和实验室守则,当机器和实验室器材发现缺损时,执教教师必须追查责任;否则属于教师责任。
3、实验室使用实行登记制度,每一实验桌上都须备一本实验记录本,教师应要求做实验的学生认真填写。
4、阅览室管理
(1)凡到阅览室进行阅览,需凭有效证件借阅。
(2)自觉遵守阅览室开放时间安排。
(3)服从阅览室老师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
(4)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安静,争当文明学生。
(5)不得把零食带进阅览室,自觉保持室内卫生。
不得故意损坏书刊或在阅览桌上涂写,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九、复印、油印管理制度
1、各部门复印的资料、表格等,须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校办主任审核,原则上能安排油印的尽量不复印。总印数在20页以上的不复印,交文印室油印。印数分别由校办(教导处)登记、记账。
2、复印底稿事前必须校核准确,字迹清楚,书写工整,版面清晰。
3、私人复印资料,先在校办开票,财务室交费,校办凭交费收据进行复印。
4、教师在外取得较好的资料需复印,如作私有,按交费规定办理;作为学校公用,由教研组长审核签字,然后到校办(教导处)登记、经主任签字后办理复印。
5、上级机关下发的保密文件,未经主管保密工作的校领导签字,不得复印。
6、校办(教导处)应保存好复印登记表,认真记载复印情况。每月初将上月的复印情况予以统计并在校园网公布。
7、凡需油印的文件、资料、讲义、表格必须填写油印登记表。由本处(组)室负责人签字后交教导处办理,并要求10页以下的底稿提前三天送达,10页以上的提前一周送达,以便按先后顺序安排。
8、油印文稿必须字迹清楚,页数明确。整本书稿原则上不得油印。
9、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不得接受私活以及未经批准或审批手续不全的公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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