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一中2021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积极分子等评定标准
一、奖学金评定
经校务会讨论决定,本学期不设奖学金。
二、三好学生评定
(一)评定标准
1、德:品德等第必须是优秀。
2、智:期末考试成绩中语数英不低于二A-B,其它学科不低于B级,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须合格。
3、体:体育成绩不低于良好。
4、劳:劳动等地必须是优秀。
(二)推荐人数
1、平行班每班推荐班级人数的15%;实验班每班推荐班级人数的20%;绍裘班每班推荐班级人数的25%。(各班具体人数见表格)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定
(一)评定标准
1、品德等第为优,担任班级、年级自管会、学生会(团委)管理工作,有奉献精神,努力同学为服务,表现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2、模范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3、各方面发展均衡,期末考试成绩中语数英不低于一A二B,其它学科里允许有一门C、其余不低于B,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须合格,体育成绩不低于良好。
(二)推荐人数
1、每班推荐3人。
四、优秀团员评定
(一)评定标准
1、政治面貌必须是共青团员;
2、品德等第为优,有奉献精神,努力为同学服务,在义工、志愿者服务中表现突出;
3、模范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带头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4、注重全面发展,体育成绩不低于良好,学习成绩要求同“优秀学生干部”。
(二)推荐人数
1、每班推荐2人。
五、三好积极分子 (一)评定标准
1、德:品德等第必须是良好及以上。
2、智:期末考试成绩:语数英不低于一A二B,其它学科中允许有一门C、其余不低于B,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须合格。
3、体:体育成绩及格及以上。
4、积极参加学生义工、志愿者服务、职业体验及学校其它活动。
(二)推荐人数及发放标准
1、原则上三好积极分子不再另行申报,直接从落选的三好学生中评出。
【补充说明】 1、各班严格依照推选条件组织实施,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
2、被推选对象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申报表,本学期个人表现的撰写须字迹端正、内容详实。
3、填写完毕的申报表须班主任审核,于6月29日(周三)前交至年级组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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