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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高考考生报考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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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5/2/28 作者:《新民晚报》 阅读:527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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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考试院今天公布了今秋高考全国卷考生的注意事项,明确这部分考生在户籍所在区县报名,并于5月上旬填写高考志愿表,6月7日、8日应考。
据悉,凡本市户口在外省、市、自治区中学长期借读的考生,一律回本市报考。填报志愿时,确有困难,可托人代办。高考志愿表必须经本人签字,上交后不得更改。
今年上海普通高校招生志愿中,设提前录取军事院校(军校、师范本科等)和艺术(本科和外地院校专科)以及体育本科院校批、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高职与高专(包括提前录取专科、本市艺术高职(专科))共四批志愿。考生可不填报提前录取的军事院校(军校、师范本科等)和提前录取高职(专科)。
第一、二、三批志愿中,可全部填报或部分填报。但必须分别在本批中至少选填一所外地院校,否则该批志愿无效。
选择试卷:今年,上海高考所采用的全国卷均来源于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的试卷。由于教育部命题,供上海使用的试卷不止一套,考生选择后,必须依据该套试卷所对应的《考试大纲》复习,而不能简单地跟随就读地区的教学内容来复习。
加分办理:考试院明确,全国卷考生中,省(市)优秀运动员、在高中阶段受到地区级(含地、市)以上表彰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与上海卷考生享受同样加分待遇。今年起,所有加分考生名单网上公示。加分申办手续的办理将在5月底截止。
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将以文、理计划数为基准,保证全国卷考生与上海卷考生各批有相同录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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