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左侧用户区
5-14平安校园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打印此文
 松江一中.net > 专题网站 > 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 > 2015-201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 > 一、基本指标 > 5平安健康达标校园环境优化 > 5-14平安校园 >> 正文
松江一中关于电瓶车充电、停放的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5/3/23  作者:信息中心 站长  阅读:1907次  
为了落实松江区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消除校园内各种安全隐患,我校特制定电瓶车充电、停放管理办法,希望大家能严格执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环境。
管理办法:
1、全校电瓶车(包括非在编职工)停放分两个地点:教学区停放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后面停车棚或3号楼西侧停车棚;本部生活区停放在食堂东侧平房。禁止电瓶车停放在其它区域,如自己工作地点,路旁等区域。
2、电瓶车充电:教学区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后面停车棚;本部生活区充电在食堂东侧平房内。禁止电瓶车在其它区域充电,一经发现,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100元,以此类推……。充电分两个时间段:上午和下午,早上充电的到中午后请拔掉充电器,给其他人充电;下午充电的,放学后一定要将充电器拔掉,以免造成电瓶车短路,引起火灾。
 
本办法2015年3月23日起执行
校长室
2015.3.19




  • 对不起,只有注册用户才能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沪教Z2-20100035号
    沪ICP备11030667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3786号
    执行时间:2,966.80 毫秒 | 查询数据库:12 次   
     

    招生信息



    专题网站



    信息公开



    新闻直播



    视频资源



    小剧场直播



    101直播



    电子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