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一中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教育收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规范教育收费是学校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表现,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校认真学习并贯彻上级关于学校规范收费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做到收费规范,学生及家长满意。我们的措施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与责任感
近年来我们组织学习了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松江区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松江区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学校代办服务性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实施细则》等文件,使广大干部、教师进一步认识到教育是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乱收费不仅败坏了教育的形象,也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从而提高了我校教职员工在教育收费方面的政策水平,增强了依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二、建章立制,规范教育收费
1.收费公示。收费标准公示牌常年安放在校园宣传栏内醒目处,严格按照政府规定项目、标准收费,严格执行“三限”招生政策,2010学年的“三限”生为60人, “三限费”共计76.8万元。
2.代办项目收费操作规范。我校代办项目收费本着“自愿”的原则,先制定计划,到区教育局备案,然后发《告家长书》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最后根据学生家长的意见实施。如在办理学生保险的过程中,学校反复宣传参加保险的益处,但家长经反复解释后仍不愿参加,学校尊重家长的意见意愿。学期结束前书簿费有结算清单反馈,做到“多退少不补”。
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有收费必有发票,严格“收支两条线”,杜绝“帐外帐”、“小金库”。
4.符合规定的资料征订、代办和服务项目中的折扣、优惠一律用于学生。
三、加强管理,严禁乱收费
不以各种名义办班收费;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发放招生广告、宣传资料;不将教学资源租借给外单位办学、经商;不与外单位开展有收费内容的合作项目;不违规强行征订市教委确定的书目之外的各种教辅资料;不违规收取转学费用。
四、精打细算,助学帮困
目前学校经费虽然紧张,如:2009年全年的公用经费只有十多万元,而仅取消学生就餐搭伙费一项,学校一年就要贴补三十多万元。在此情况下,学校对教育经费精打细算,合理支配,不仅改善了教学条件,还有效地实施了助学帮困,减轻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
学校为了“为每一个学生打好基础”,还在放学以后一方面组织教师开设学科门诊,为学生答疑解惑,进行个别辅导;一方面为学困生开设补困班,进行补缺补差,这些都是不收费的。
学校还设立了“爱心基金”,每年教师节由教职工主动捐款,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09年各类资助学生102位,资金共69080元。此外学校还采取减免学费、供应免费午餐、结对助学等形式帮困助学。学校还设立奖学金,09学年奖励学生89人,金额14800元。
上海市松江一中
20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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