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沪教科院﹝2024﹞4号文件精神,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将开展第八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的评审工作。现将本区组织申报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根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八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推选的通知》(见附件1),本次评选以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以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为主,兼顾特殊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学院等机构及其教师为主体,并由全国、市教育科研规划办和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立项,在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之间通过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
2.我区限额20项。其中,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学院等区级部门申报数不超过本区申报总数的20%。本区将对各校报送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报送评奖单位,请各校择优申报。
3.申报材料和提交方式
申报材料:(1)《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八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2);(2)全面反映教育科研成果的附件;(3)《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校教育科研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汇总表发WORD版本及其单位盖章拍照图片各一份)。
提交方式:本次成果申报采用电子申报方式。(1)各单位需将各项成果材料放在同一文件夹内,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各学段科研员处。(2)本区材料发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
4.请申报者仔细阅读有关文件及上述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松江区教育学院科研部
2024年3月18日
附件1: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八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推选的通知.docx
附件2: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八届学校教科研成果奖申报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