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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建设制度
更新时间:2007/12/25  作者:   阅读:5366次  
一、松江一中“绿叶工程”

为了落实区师资工作会议精神和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学校决定从2005学年起启动松江一中“绿叶工程”,选拔和培养一批校级名师、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被选拔出来的对象,既享有荣誉和待遇,更是一种责任。学校将努力创造条件,采取具体措施,使他们尽快成长,争取在校内起示范、引领作用,在区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

“绿叶工程”每两年选拔一次,通过“绿叶工程”的各项举措,加快我校师资队伍的建设的步伐,努力造就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高尚品格和渊博知识、勤于育人、精于业务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开选拔过程、公开选拔标准;公平地给予每位教师以机会;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选拔出“有抱负、有能力、有作为”的优秀人才。

(2)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尊重“才”,更要看重“德”,校级名师、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不仅是教育教学业务的骨干,还要是践行师德规范的表率。

2、选拔范围

(1)本校在编、在职、普通话达到国家标准(50岁以上者暂不作此要求)的教师。

(2)校级名师、骨干教师须中级(包括中级)以上职称,教坛新秀在1-5年教龄的青年教师中选拔。

(3)取消校教研员岗位的设置,原校教研员转为校级名师,承担校级名师的职责。

(4)已获区首席教师、区学科名师称号的教师和现任松江区中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科组评委的教师不参加本次选拔,作为本次选拔工作的专家组成员并承担“绿叶工程”中相应的指导、培养工作。

(5)凡荣获区园丁奖、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以上荣誉称号者选拔条件适当放宽。

(6)选拔严格掌握相关标准,无名额限制。

(详见《附件》之四《松江一中绿叶工程实施方案》)

二、松江一中校本研训制度

随着市“二期课改”和学校争创“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深入推进,学校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堂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对学校的内涵发展显得越来越迫切和重要。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学校办学规模扩大,青年教师人数增加,如何积极应对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如何使学校《争创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规划》落到实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为了加快课程建设,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使科研兴校的工作落到实处,使学校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

以《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和学校《争创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规划》为指导,以促使全体教师更新现代教育观念,提高实施素质教育能力,提高专业化水平为目标,从而培养一支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2、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开展校本研训工作,包括制定校本研训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校本研训的具体工作,建立校本研训的档案。

3、总体目标

(1)将校本研训与学校课程建设结合起来,把课程建设与学校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办学方向和办学特色结合起来,促进学校的发展。

(2)将校本研训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校本研训的制度建设,促进学校教师队伍质量的全面提高。

(3)将校本研训与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结合起来,以课堂教学为重点,探索提高教学质量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和新举措。

(4)将校本研训与提高教师教育科研能力结合起来,以学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抓手,将问题转化为课题,通过课题研究,实现教师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把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的工作落到实处。

(详见《附件》之五《松江一中校本研训制度》)

三、旅游、考察管理制度

1、校外部门组织的外出考察

凡经过学校审核同意的外出考察活动,一般情况下,费用可以全报,少数特殊情况经事先商定,可以报销一部分。学校审核原则是:

(1)考察活动的组织者必须是上级领导机构或上级业务主导机构。

(2)同一条线或同一性质业务考察活动原则上三年内一次。

(3)本校相关人员担任多项工作,外出业务考察活动原则上一年内不超过一次。



2、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出国学习考察

(1)、其经费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办法实施,凡有学校分担的费用,在有关人员承诺学习考察后在校继续服务至少五年的前提下,学校给予支付,否则学校可以不同意该人员的出国学习考察。

(2)、如果学习考察后该人员未履行承诺,则必须按照协议偿还学校所支付的费用。

3、校内组织的条线外出考察

为了拓宽学校骨干教师的视野,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班主任、年级组长、高三教师、教研组长、支教教师等条线外出考察。

(详见《管理条列细则》之一《松江一中旅游、考察管理条列细则》)

4、教职工疗休养

学校每两年(一般逢双年)组织一次教职工疗休养活动。

(详见《管理条列细则》之一《松江一中旅游、考察管理条列细则》)

四、结构工资制度

学校实行“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方案”由交待会通过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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