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中国大陆开始全面推行简化汉字,但并没有废止或者消灭繁体字,也没有要求在所有场合都不准使用繁体字,只是把繁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范围内。50年来,简化字已在公务活动、教育教学、新闻出版和其他公共交际领域占据了主导地位,得到国际社会普遍承认。但繁体字在教学、研究、出版、文化、商业等领域及一定的人群中还有学习使用需求,在古代历史文化研究、书法艺术创作等领域具有独特价值,在港澳台地区和部分海外华人社区也仍为主体用字,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将在一定范围内被保留或使用。在坚持简化字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好繁体字的学习使用,关系语文生活的和谐,影响到教育、文化、经济、对外交流等事业,是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政策和策略问题,备受海内外关注。近日,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在京召开关于汉字应用有关问题研讨会,出席会议的文化、教育、出版界的专家、学者及教育部直属机构的有关人员结合各自的工作和研究情况,就如何正确认识繁体字在传统文化传承中的地位和作用、可否提倡“用简识繁”、应如何妥善处理繁体字的学习和使用等进行了充分的研讨。本刊特将有关内容摘要刊发如下。 一
2001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规范汉字,同时也明确了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的范围:(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这一法律确定了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文字的法律地位,为繁体字的学习和使用保留了一定的空间,适合我国国情、基本能够满足各方面语文生活的需求,应遵照执行。讨论繁体字的学习和使用,要有法律意识,依法办事,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各行其是。同时,要妥善解决繁体字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确使用繁体字。
陈章太(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语委原副主任):50年来关于繁体字的应用问题有过三次比较大的讨论,事实上这种争论早已有之,也可以说有了汉字,有了俗体字,在历史上就有了类似的争论。汉字的社会应用,有社会性,涉及到政治、文化、心理以及应用,各个层面都影响到,因此,文字问题包括繁简问题是个很敏感的问题,要非常谨慎。总体上看汉字简化是成功的,简化汉字的社会应用,也是成功的。语言文字社会性很强,政策就怕来回变,每动一次都要考虑到社会应用问题。这个我们是有历史教训的。因此,从法律层面,从政策层面,我们都不能动摇,必须坚持规范汉字。但可以从技术上解决简繁转换容易出现错误的问题,比如词典的字头,在规范字后面附上相应的繁体字,很有必要。
佟乐泉(教育部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委员,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原副所长):根据“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结果,截至上世纪末,平时习惯写简化字的占95.25%,写繁体字的只占0.92%,有3.84%的人是繁简并用。这说明规范汉字已经牢牢占据大陆社会用字的主流,不容动摇。目前简化字和繁体字使用的关系相对合理、和谐。
王本华(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编辑室主任):美国的很多中文学校,原来使用的是台湾赠送的繁体字教材,现在都改用简化字教材了,为什么呢,就是因为简化字课本有两大优势,一个是汉语拼音,一个就是简化字。他们放弃免费的繁体字教材,而主动花钱买简化字教材,就是因为简化字的教材容易学,受汉语学习者的欢迎。
宋若云(国家汉办教学处副处长):我们向外推广汉语,应该推广我们标准的语言文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目前的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是有史以来最好的时期,国际上学习汉语的人越来越多。50年代出生的留学生,也就是新移民,已经占据了海外对外汉语教学主战场,海外著名大学中文方面的领军人物,多是40岁左右的新移民,他们教的都是简化字,因为他们在大陆学的就是规范汉字。在欧美地区,简化字和汉语拼音,早就占据了对外汉语的主体地位。也有原来受繁体字教育的人参加我们组织的学习及汉语水平考试,为了便于他们学习、逐步适应简化字,我们也提供繁简对照版的教材和试卷。
傅永和(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语委原副主任):语言文字规范,从范围讲是在现代汉语范围内。现代汉语里面又分字的规范、词的规范;字的规范又分通用和专用,我们的规范侧重通用字的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经把规范字和繁体字的使用范围规定清楚了。在专业领域可以考虑搞计算机的简繁自动转换系统,为正确使用繁体字提供方便。
翟喜奎(国家图书馆副研究馆员):国家图书馆现在正在建数字图书馆,用字量很大。除了国家规定的20902个汉字,系统之外,还用到6000多字。因此,做数字化的时候用的字符集是unicodeiso10646的字符集,没有用国标的字符集。因为数字图书馆的用字量太大。iso10646将来可以做到71000字,它的好处是你随便打一个简化字,就会显示出它的繁体字、异体字,所以可以利用现代化的手段,来解决繁简字转换的问题。
二
一些人担心在简化字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许多人没有机会学习繁体字,不认识也用不好繁体字,特别是当遇到用同音替代的方式简化的字(即一个简化字对应的是简化前两个以上的字,如谷:表“山谷”义时写作“谷”,表稻谷义时写作“榖”),在由简到繁转换中容易转换错误,因此提倡“用简识繁”,即在中小学语文教材中遇到简化字与繁体字非一一对应时,在简化字旁括注对应的繁体字,耳濡目染地使学生能够认识繁体字。专家们就其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研讨,对繁体字的学习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认为给中学阶段以上基本完成识字任务的学生适当地介绍些汉字结构和演变知识、汉字简化及繁简字的对应规律,使他们从总体上了解汉字,是完全必要且可行的;另外,在古汉语、考古、书法艺术等专业领域要对相关专业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使他们掌握繁体字、古文字等知识。
傅永和:提出“用简识繁”这个问题,不是第一次,在1986年重新发布《简化字总表》前,也曾有过相似的意见。其实关于推行简化汉字是不是就不能读古书、割断中国文化的争论,在1956年《汉字简化方案》发布后,到1964年简化字总表发表前,已经有一场大讨论,当时负责讨论的是王力先生。王先生有一篇很重要的文章,也做过专门的调查,调查表明在大量阅读过程中自然就学会了繁体字,不需要专门学习繁体字。还有一次讨论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有人提出“识繁写简”,引起了语文界的争论,后来中央对此也有结论,要求继续坚持汉字简化的方向。
佟乐泉:有观点认为汉字的繁难是针对写来说的,对于认来说,繁体字、简化字区别不大。其实不然,写和认不能截然分开。我曾经做过这方面的实验,汉字特征越明显越容易认,而不是笔画越多越好认。如果我们把一个字的两个形体比如繁体字和简化字同时介绍给初学汉字的人,是不符合情理的。汉字的一个音一个形是相互对应的、固定的,繁简字形同时出现在教材中,一个音同时对应两个字形,对学习者来说不符合学习的规律。对初学者介绍两种形体,以后他写的时候容易先想起印象深的那个字,会出现繁简并用的混乱,学习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因此,如有必要,也一定要在已经牢固掌握简化字的基础上,再介绍另一种形体。以古汉语为专业的,掌握繁体字是必要的。在中小学、最好放在中学,要适当对繁体字、对简化字的规律有所介绍。要正确、全面讲述简化字的历史、繁体字的地位和功能。
苏培成(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会长):“用简识繁”势必增加绝大数人的学习负担。在《汉字改革》一书中,王力先生对民国政府采取的繁简并用的汉字政策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最令人百索不得其解的,乃是教育部(指民国时期的教育部)一度公布简体字,却教小学生同时认识繁体。这些全国认识的简体字,我们天天看见它们,天天写它们,何烦教育部公布?学生之喜欢简体字,如‘水之就下’,今天国文教员在字旁画了一个大叉,明天的卷子上它又来了,又何烦教育部的提倡?如果说是正式批准,让学生放胆去写,国文教员也不必再打叉,这话有些道理了,却又何苦叫他们同时认识繁体字?本为避繁就简,却弄成了简上加繁,这不是所谓‘治丝益棼’吗?我以为教育部如果要公布简体字,必须同时废止繁体字,否则所谓公布者,对于汉字之改革,毫无用处,徒然增加书写上的纠纷而已。”今天的在教材中括注“繁体字”的建议,与当年王力先生批评的民国政府的错误如出一辙。
徐轶(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语文编辑室副主任):繁体字放在识字层面没有实际运用需要,也没有认识的必要,效率也不会高。从识字角度来看,识字就是为了阅读,教材中繁简对照,会造成繁简字的混杂使用,肯定会影响教学效果,而且会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阅读语境很重要,从识认的角度讲,在一定的语境中,认识繁体字并不成问题,只是在用的层面会发生一些问题。可以在一定学习阶段,让孩子们了解原来的汉字是什么样子,比如讲“有趣的汉字”,让孩子们猜猜原来的繁体字都变成什么样了。
王本华:中小学语文教材内容很多,不能把所有文化知识都放在中学教材中承载,在教材中进行繁简对照,不管考与不考,无形中都会增加学习负担,效果也不一定好。其实,在一定学习阶段,可以总体上介绍关于繁体字的知识,过去我们在教材中一直都有相关内容,比如高中的教材,曾经附录过《简化字总表》,附录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这轮新课标中,专门安排有语言文字的选修课,可以考虑专门讲一些繁体字的知识。
张万彬(语文出版社副总编):教材中用繁体字,等于是让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要掌握繁简两套系统,在基础教育阶段,增加这么重的学习负担,是否值得?可行性不强。
宋若云:我们教外国人的时候,做过一个调查,外国人学汉语第一难是词汇量少,第二是汉字难学难认,其实词汇少也是因为汉字难学难认。所以归根到底还是汉字难学难认,因此我们还是应该给外国人教学最简单的汉字。在简化字在海外学习者中大受欢迎的情况下,我们现在回过头来搞“用简识繁”,只能是自乱阵脚,既不符合对外汉语教学的实际需要,也不受海外汉语学习者的欢迎。
董琨(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副所长):今天谈“用简识繁”的问题,我认为这个问题本来应该不成问题,我们的字典、辞书都有繁体字。简化字和繁体字的一对多问题,我们完全可以妥善解决,这个问题是彻底解决,还是部分解决,需要商榷。
陈章太:在繁体字应用的具体问题上,比如在高中阶段,给学生们提供一些繁体字的知识,这个可以考虑。比如韩国,汉字已经不用了,但是在韩国的高中教材里面还是放了一些汉字进去。
程荣(社科院语言所研究员、《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修订版主持人):真正识别繁体字,难度还是挺大的;在教材里面给繁体字括注,更要费斟酌。比如港台用的“廈”其实是异体字,异体字的问题很复杂,在教材里面怎么括注,怎么给学生讲解?还有新旧字形的关系,笔画多一点,少一点,怎么写,这些都很复杂,古书都是用旧字形,现代出版的古籍都是用新字形,你在教材中括注繁体字采用哪个字形,还有怎么跟港台衔接?这些问题都很复杂,也很难一步到位地解决好,给中小学生增加这么大的负担,实在没有必要。我们汉字的历史悠久,在中小学教学中,比如印刷术,比如繁简字,这些作为知识,可以给学生们讲,当然最好是中学阶段以上的学生,而且是在课外读物上面加入这些内容。
三
汉字是中华文化的标志和宝贵遗产,繁体字作为汉字发展演变过程中的一种形体,为传承中华文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否不学习繁体字就无法读懂古籍,从而造成历史文化传递的中断呢?文字是文化的载体和组成部分,但并不完全等同于文化。认识繁体字的人不一定读得懂古文,而且文化的种类很多、载体很丰富,文字只是其中一种。并非所有人都只有通过读原版古籍一条途径了解、继承传统文化,古书今译、用简化字印刷出版古籍以及通过广播、电影、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教育,都是方便现代人学习继承传统文化的有效手段。
苏培成:据说,有人在某大学图书馆借阅《後漢書》,恰好此书名三个字都是繁体,管理员不认识繁体字,说没有此书,有人以此为理由提出要“用简识繁”。其实这个例子最多只能说明管理员不称职,而不是因为推行简化字造成的。读不懂古文、古诗词,那不是简化字的问题,那是古代文化知识不足、古代汉语知识不足的问题。不是认识了繁体字就同时懂得了古代汉语。很多人有这种误会,把繁体字等同于古代汉语。即使在汉字简化前,不学习古代汉语也不一定就能读懂古书。
朱小健(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训诂学会副会长):有人提简化字在汉字的文化传承上有问题,不如繁体字。我看这不是繁体字和简化字的问题,而是古文字和今文字的问题,如果你真要考察汉字的文化信息,最好用古文字,用小篆之前的古文字,而不光是繁体字。
程荣:从继承传统文化考虑,不光要认识繁体字,还有小篆、甲骨文、金文,只认识繁体字还远远不够。
佟乐泉:汉字的繁难是确实存在的。汉字简化使汉字容易学、容易写了,也就方便人民群众学习文化,使文化回到了群众中,现在广大群众的文化水平明显提高了。汉字中没有简化的也不一定都是合理的。
张万彬:现代教育与古代教育的学习内容、价值取向、发展方向都有很大的不同,传统文化的学习只是现代教育其中之一部分,并不是全部。传统文化的继承并不是只有通过读古籍才能实现,对多数人来说,对传统文化的学习,也并不一定都要读古籍原文,还可通过其他方式,比如电影、电视等等。中华书局和语文出版社出版的古籍销售量很小,说明真正需要读古籍的人极少。唐诗、宋词及古文都大量用简化字印刷,从出版部门来说没有什么不方便的,也没听学生说用简化字不便于学习。
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王登峰最后总结说,这次研讨会讨论得很充分,专家们提出了非常好的意见和建议。文化传承的深层次问题在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运用,而不仅仅是认识繁体字的问题。总体上看,国家关于繁体字学习和使用的法规和政策是明确的、适度的,应继续作为今后处理繁体字学习和使用的基本依据,同时也要采取积极措施逐步解决繁体字使用中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繁体字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得到恰当的学习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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