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上海市松江一中一级职称聘前考核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凡申报晋升一级教师专技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议)者须预先进行教科研成果鉴定(另有规定的除外),教科研成果鉴定结论三年内有效。
现将晋升一级教师专技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科研成果要求
1.提交鉴定的教科研成果应与所任教育教学工作以及今后所申报和任教学科相一致,同时必须是现教师专技职务任期内所完成的。
2.申报者应提交一篇(项)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包括:校本及以上课程、通过市级及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的自创教学资源、课题研究报告、调查报告、优秀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等。字数3500-5000字左右,研究报告类不超过8000字。
3.申报晋升一级教师专技职务者提交的教科研成果需在校级及以上范围交流过,或作为校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报告(论文)。如是正式出版发表的须提交原件扫描的PDF文档(含封面、封底、目录、内容,有姓名单位,作为证明材料)及与发表内容一致的Word文档(须隐去单位、姓名);还须提交正式发表出版验证凭证。
4.凡交流的研究成果,须有组织交流的单位出具证明。课题研究报告由区教育学院科研部出具证明,证明该课题的级别、批准立项时间等。
5.获奖论文、交流论文、课题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材料需附相关证明。
6.论文鉴定采用专家盲审的形式。提交的教科研成果,不出现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等信息。
7.格式要求:word文档,容量500KB左右,标题采用黑体三号字体,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字体,正文中小标题采用宋体加粗小三号字体,1.5倍行距,上下左右页边距各2.5厘米;正文最后为本人承担全部或本人贡献率**%和本人排名n/m。(不出现本人工作单位和姓名;不出现发表及获奖等内容)。
二、鉴定程序
1.本人向学校职称评聘委员会提出成果鉴定申请,并填写教科研鉴定申请表(见附件),提交已发表或已交流等符合鉴定要求的教科研成果。杜绝抄袭、拼凑现象及过多引用、借鉴他人成果现象;他引和自引总文字复制比不可超过30%;确定超比例再次申报论文鉴定须隔一年。
2.学校职称评聘委员会组织评委对教师提交的教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反馈结果。
3.学校将鉴定结果反馈给教师个人。
三、截止时间
4月8日16:00前将教科研鉴定申请表、教科研成果和证明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均需要)提交给教师发展中心马月波老师,过期不候。
另:晋升高级、正高级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暂未开始,相关教师提前做好准备,等待区级通知。
附1 松江一中晋升一级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申请表.doc
上海市松江一中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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