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加强学校经济活动制度建设,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并报校党委同意,就学校项目招标活动中的投标单位关联方审查、报告工作作如下规定:
1.凡是纳入学校公开招标范围的项目(含工程类、服务类、货物采购类)必须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开招投标;
2.学校采购工作小组应落实专人通过运用相关权威工具(如“企查查”APP)对参与单次招投标活动的投标单位进行关联方审查,同时出具书面审查结论;
3.采购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对审查结论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将相关文件归档;
4.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工作小组必须向党委会报告招投标结果及关联方审查结论。
上海市松江一中
2024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