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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充实新高二高三绍裘班、实验班的意见
更新时间:2020/6/15  作者:校长室 佚名  阅读:1711次  
    为了彰显全面提升学生在校生活质量的改革立意,更好地落实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切实体现创办绍裘班、实验班的初衷,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新高二、高三绍裘班、实验班调整充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意见》精神,按
照导向正确、有利教学、适度竞争、平稳有序、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新高二、高三绍裘班、实验班的调整充实工作,推动学校办学质量持续走高。
    二、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进本项工作,学校组建由校长任组长,相关领导和中层干部组成
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方案制定、计划编制、人员遴选和审核公示等工作。同时组建由书记任组长,相关领导、中层干部和家委会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整个流程进行监督。
   领导小组:
组长:潘建荣
副组长:邢丹萍
组员:周钢、周慧瑛、杨健、顾朝晖、顾巧英、马月波
   监督小组:
组长:姚立强
组员:沈志辉、陆婕萍、家委会代表
   三、实施办法
   1、新高二年级
(1)继续保留原高一一个绍裘班和两个实验班的建制(班额原则为38人,绍裘班原则不超过36人),其余8个平行班缩减为7个,除新疆部外高二年级为十个建制班。
(2)高一升高二,除对个别严重不适应绍裘班和实验班学习的学生进行调整外,整体以充实稳定为主。
(3)调整出绍裘班、实验班的学生原则上需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提出意见,经征求学生本人和家长意见后实施;如学生、家长对此持有异议,则需学生及其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召开由各方代表组成的听证会,听证后由出席会议的代表集体投票决定是否调整;如学生及其家长仍然坚持不同意调整,则需学生及其家长作出书面保证,并当在后续学习中触发不予保留资格的条件后自动丧失继续留在绍裘班或者实验班的资格。
(4)充实进绍裘班、实验班的学生按以下原则分类操作:第一类,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第一学期区统考成绩40%,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60%折算后的成绩排序(等级考科目如无明显异常一般不作为调整依据),根据绍裘班和实验班的缺额情况依序编入相应班级(因绍裘班对加三科目有限定,凡不符合该限定条件的编入实验班);第二类,对个别具有良好发展潜力但目前成绩达不到进入绍裘班或者实验班的学生,如果有两名语数英、等级考科目教师实名推荐,经领导小组复核审查并通过听证的,可以批准该生进入绍裘班或者实验班,原则上每个老师最多可推荐2名学生(当获教师推荐的学生人数大于可容纳学位时,工作小组依据成绩为主,综合表现为参考的原则提出建议人选报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推荐老师将自动与被推荐学生形成结对关系,推荐老师将成为被推荐学生高中阶段的导师,承担相应职责,如果该生最后考上双一流大学或者达到综评线,学校将给予推荐老师以相应奖励(具体办法另发)。
(5)为保证实验班的稳定,已经在实验班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向绍裘班流动,但学生个人意愿强烈、班主任也主动推荐的除外。如果绍裘班和实验班在高二阶段发展状态平稳,进入高三时原则上只作个别微调;反之,学校将重新组建绍裘班和实验班。
   2、新高三年级
(1)继续保留原高二三个实验班的建制,除新疆部外高三年级为十个建制班。
(2)因经过高中两年的学习,学生的成绩分化比较大,为更好发挥实验班的牵引作用,更好地落实因材施教的原则,让所有学生在最适合他的班集体中有效学习和健康生活,学校决定重新组建三个实验班。
(3)为体现正确的育人导向,重新组建的三个实验班主要依据文化课成绩和综合素养两方面表现来遴选学生。两者构成比例为:文化课占比85%,综合素养占比15%。其中,文化课成绩以高二语数外第一、第二两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后的总分作为依据。综合素养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高一高二两个学年平时表现、团委学生会及班干部工作及艺体科技劳技获奖等因素赋分,占比5%(具体办法另发);另一部分来自语数英、等级考科目教师实名推荐,每位老师可推荐10名学生(各颗星(1-5星)可推荐两名学生,五星推荐赋5分,依次递减1分),教师个人推荐情况经领导小组复查审核并通过听证后,推荐老师将自动与被推荐学生形成结对关系,推荐老师将成为被推荐学生高三阶段的结对导师,承担相应职责。如果该生最后考上双一流大学或者达到综评线,学校将给予推荐老师以相应奖励(具体办法另发)。
   四、纪律要求
    1、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关于师德规范的要求,不得利用职务影响接受可能影
响公务的请托或者宴请,不得接受家长的任何馈赠。
    2、教师必须在了解学生真实的学习状况的情况下作出是否推荐的决定并对本人的推荐负责,一旦学校认可教师作出的推荐意见,教师要主动承担与推荐学生结对帮扶工作。
    3、所有决定都必须经过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经过校务委员会审核公示后才能正式生效。对于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发布的有关消息由发布者自负其责,学校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上海市松江一中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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