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莉娜
我校1999届毕业。1980年11月出生,毕业于上海市松江一中,上海市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四级检察官,先后在反贪污贿赂局和公诉科工作,公诉科主诉检察官。
先后荣获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上海市优秀青年志愿者、上海市红十字会博爱奖章、“人道救助,爱心关怀”荣誉证书,松江区红十字会“模范志愿工作者”、松江区“身边的美丽女人”、上海市第一届“十佳检察官”提名奖等称号。
2003年7月包莉娜大学毕业后进入松江区检察院工作,2005年始在公诉科从事一线办案工作。凭着扎实的法学功底和对公诉工作的热情,她很快就进入了角色,开始承办诈骗、知识产权、金融犯罪等疑难复杂案件。她严核证据,注重细节,使案件事实得以厘清,犯罪嫌疑人得到公正的对待。经七年历练,如今她已成长为院里最年轻的主诉检察官,承办各类案件500余件600余人。
“作为人民检察官,清廉、公正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一旦我拿了当事人的东西,就很难保证办案的不偏不倚,我绝不能给检察官群体抹黑。”这是包莉娜的个人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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