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上海教育综合改革部署,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爱岗敬业意识,提高教师综合素养和育人能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推进松江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内涵发展,加快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教委、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的有关精神,结合松江区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松江区教育系统开展上海市园丁奖和松江区园丁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与推荐评选对象
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和松江区园丁奖推荐评选范围和推荐评选对象为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职成教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校外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行政事业中心)、教育学院、民办学校中的教职工。
二、评选项目、推荐名额与分配原则
1.上海市园丁奖推荐名额185名。
2.松江区园丁奖推荐名额 208名。
3.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1)教育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教职工数按比例核拨推荐名额数,具体见附件一。向办学先进单位、文明单位以及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倾斜。
(2)各单位在评选时,要向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向取得优秀成绩的中青年教师倾斜。在推荐产生的名单中,35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原则上应不低于下达名额的15%。特别要对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教育教学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青年教师予以重点关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岗位的职工奖励名额控制在奖励总名额的15%以内。
(3)各基层单位正职领导候选人名单由教育局工作小组统一酝酿产生(各基层单位不必自主推选),名额为25人(其中市级12人,区级13人)。
三、推荐评选条件
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和市教委有关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工作的精神进行。凡被推荐者,必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乐于奉献,追求卓越,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含5年)。松江区园丁奖申报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含3年),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育工作中,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实施绿色评价,优化育人环境,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方面有显著成绩;
2.教学工作中,坚持素质教育,注重全面发展,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努力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变革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负担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教育科研中,求真务实,结合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以科研促进教学,在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手段改进、教育技术应用、实验教学创新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并积极推广应用,为提高教育效率作出显著成绩;
4.教育管理中,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在学校管理、环境建设、服务师生等方面开拓创新,为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在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科学提升和内涵发展上有突出成绩。
四、评选原则及评选办法
1.坚持经常性和定期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评选工作应以近三年来教职工的政治表现、业务水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考核为主要依据,被推荐人员原则上应是近三年期间单位考核有优秀者。
2.评选工作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健全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
3.单位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评选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公开奖励名额和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及评选结果,增强透明度,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4.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可采取领导提名、部门推荐、群众互荐的方法推出候选人。候选人所在学校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校务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推荐意见和书面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和区教育基金会审核材料后,经集体讨论,确定人选,公示一周后,报市教育奖励基金会秘书处。
5.参评人员一般逐级升层,原则上不跳级。市园丁奖获得者应从曾获区园丁奖和市教委的单项奖及相应的称号中产生。对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确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特别是在师德和职业道德方面起到表率和楷模的人员也可以破格参评,但须由区教育局评选办报市评选办核定。破格获奖人员总数不得超过区获奖名额的10%。
6.上海市、区园丁奖均采取差额推荐的方式推荐,局评选工作小组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按核定名额差额确定上海市、区园丁奖人员名单。
五、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推荐、松江区园丁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单位应成立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本单位的评选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姚 辉 松江区教育党工委书记
陈小华 松江区教育党工委副书记、局长
副 组 长:杨桂龙 松江区教育党工委副书记
组 员:冯 雷 松江区教育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干善军 松江区教育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付炳建 松江区教育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科。
工作小组:
组 长:杨桂龙
副 组 长:俞富章
组 员:吴 炜、王 中、夏长来、张金其、余晓春、马 强、何琳芳、金 文、李闽洲、郭宁伟、徐利荣、张 峰、朱 永、江晓春、王 楠、王 阳
六、评选程序及奖励形式
1.各单位按下达的名额,由评选工作小组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按条件逐级推荐评审。要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积极酝酿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评选工作小组正式决定上报的推荐名单应在校内公示一周。
2.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上海市园丁奖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公示后报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奖励基金会审核;区园丁奖推荐名单由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决定。
3.坚持以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上海市园丁奖由市教委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奖励基金会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区园丁奖由区教育基金会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七、日程安排
1.4月23日,教育局下发有关2019年评选工作的通知。
2.5月5日,各单位上报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
3.5月6日 ——5月10日,教育局评选工作小组进行评审。
4.5月13日——5月20日,在松江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上海市园丁奖、松江区园丁奖名单。
5. 5月31日前,上海市园丁奖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基金会。
八、评选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是教育系统教职工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评选过程要体现弘扬先进、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的教育意义。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评选的契机,积极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
2.各单位要创新评选方法,通过论坛、展示等形式,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弘扬先进的过程,进一步提高评选质量和效果。
3.各单位在推荐人员时必须坚持广泛性和先进性。严格按照下达的名额进行推荐评选并严格把握学校行政人员、教师、职工等比例。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程序,保证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要认真做好有关材料并按时上报;对在评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5. 各单位被推荐为市、区园丁奖者须填写一份承诺书。
6.曾获市、区园丁奖的人员参加本次同类评选的,必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新的突出的成绩。
九、申报材料
(一)推荐的上海市园丁奖候选人填写《上海市园丁奖申报表》,先进事迹要求1500字以内。推荐的松江区园丁奖候选人填写《松江区园丁奖申报表》,先进事迹要求1000字以内。材料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相关表式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二)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于2019年5月5日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区教育局人事科:
1.《上海市2019年园丁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2.《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
3.《2019年松江区园丁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4.《2019年松江区园丁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
5. “《新时代教师专业行为十项准则》、松江区教育系统 ‘八个严禁’”承诺书一式二份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021—37736371;e-mail:1224584393@qq.com
松江区教育局
2019.04.23
全体教职工:
根据以上通知要求,学校定于04月25日(周四)中午12:40在2号楼三楼演讲厅举行民主推荐大会,请全体教职工带好手机准时参加。
松江一中
201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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