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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主题讲话
更新时间:2018/12/5  作者:松江一中法制副校长、松江区人民法院团委书记 陆海峰  阅读:1240次  
 
尊敬的罗校长、姚书记,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明天是我国第五个宪法日。2014年11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全国上下都将通过各种形式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很荣幸能站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来分享这个特殊的日子。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它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多年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是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的。确保宪法的有效实施,就是确保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作为在校学生,我觉得大家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去参观学习,好好了解一下宪法的历史和相关知识。其实,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言行的社会准则。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全触犯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去关注和思考的。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当我们完成学业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稚嫩的心灵,让我们人人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为创造和谐的同学关系、师生关系,为创建和谐校园而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用和谐凝聚人心,用和谐团结力量,用和谐孕育希望——在和谐中,共同成长成才!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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