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上海市特级教师的通知》(沪人社奖〔2017〕7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对本次推荐特级教师候选人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特级教师评选规定》、《上海市特级教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上海市特级教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申报评选,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推动松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和转型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民主推荐,确保程序公平。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学校师生和家长意见,按照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提名推荐、专家考核评审,最后由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进行。学校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组织教师充分酝酿,进行民意测验,确定向教育局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区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通过说课、调查访问、面试答辩等形式进行考核评审。在此基础上,确定教育局上报市教委的7人名单。并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教育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
(二)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师德表现。特级教师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推荐评选特级教师应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严格按照特级教师的条件,认真、慎重地进行。推荐人选必须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学术水平高,育人实绩突出,在区域内有较强影响力。在教育教学中违背师德的,坚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推荐对象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
(三)坚持统筹兼顾,倾斜教学第一线。人选的推荐和评选要兼顾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和各个学科,要重点向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向条件艰苦的学校倾斜,推荐第一线教师人数不得少于推荐总人数的70%。
(四)严格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推荐人选评选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具体组织推荐评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
三、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组 长:陈小华 松江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彭再德 松江区人保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桂龙 松江区教育局副局长
周乾新 松江区人保局副局长
组 员:李德兵 松江区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钱秋萍 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院长
付炳建 松江区教育局局长助理
夏长来 松江区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科。
工作小组:
组长:杨桂龙 松江区教育局副局长
组员:宋晓峰 松江区人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
付炳建 松江区教育局局长助理
夏长来 松江区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杨永辉 松江区教育学院副院长、区托幼办副主任
吴超峰 松江区教育局党委办主任
董秀龙 松江区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张金其 松江区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余晓春 松江区教育局工会主席
徐利荣 松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朱 永 松江区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长
陈 赣 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研训部主任
王洪明 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科研部任主任
殷新珍 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研训部副主任
为加强领导,各基层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特级教师推荐工作小组。
四、 日程安排
1、4月28日 转发文件,下发相关评选通知
2、5月5日前 学校递交2017年松江区特级教师推荐预报名表(电子稿)
3、5月5日-9日 学校确定推荐名单,组织民意测验,递交2017年松江区特级教师推荐表、呈报表及民意测验汇总表(加盖公章),并于校内开展公示。
4、5月12日 学校递上交所有申报材料
5、5月13日-14日 组织资格审查与材料审核
6、5月15日-16日 组织说课及面试
7、5月17日-18日 领导小组确定上报推荐人员名单
8、5月18日 推荐名单及主要事迹公示
9、5月24-25日 整理相关材料,上报市教委
所有材料交教育局人事科(松江区中山路38号1号楼719),联系人:朱老师,电话: 021-37736326。邮箱:zhuyong@sj.sh.cn.
(相关表格和材料见附件)
五、奖励办法
经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授予“上海市特级教师”荣誉称号,颁发“上海市特级教师”证书。特级教师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级教师津贴。
松江区教育局
2017年4月27日
各位老师:根据上述工作要求,有意申报者请于5月03日(周三)下午3:00前到学校师资处进行预报名。
松江一中师资处
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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