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一中网站用户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网站安全,特制定本用户管理制度:
1.松江一中信息中心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为学校用户设置帐号,并进行统一管理。网站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学校所有。网站内所有注册用户(包括管理员)必须遵守此制度。本站实行实名制,没有采用实名注册的用户一律删除。
2.用户(管理员)对校园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我校如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我校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管理员)提供服务。
3. 我校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我校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有协议、约定或特殊用户除外)。
4.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我校校园网站的基本政策。我校网站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信息,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
5.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网站中所有用户(管理员),都持有一个密码和帐号。如果用户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将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可随时改变密码,若需变更帐户须报信息处审批,并遵循先销户,再变更的规则。用户(管理员)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学校网站管理员。
6. 用户(管理员)不得在网站上发表任何损害我校利益,泄露学校秘密,有损学校形象的文章和图片。
7.用户责任 :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4)不在留言簿发表任何不利于社会、学校的信息。
5)遵守所有使用网站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6)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7)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a、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b、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c、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f、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g、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h、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8.网站内容的所有权:我校定义的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视频、图表;我校为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我校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篡改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上海市松江一中
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松江一中校园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校园网安全有序平稳运行,保证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更好的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特制定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原则,针对境内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煽动和和破坏以及社会上各种突发事件在互联网上的反映,要及时发现,果断处理,消除影响,减轻危害,保障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和信息安全。
二、组织指挥
(一)指挥机构
在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由校信息化领导小组组织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校园网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和协调工作。
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谭海岚
副组长:姚立强 李斌
组 员:盛华 张国喆 李英 张叶华 梁美慧
1.监督检查各教研组处室网络信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加强网上信息监控巡查,重点监控可能出现有害信息的网站、网页。
3.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校园网上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并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上报有关部门。
4.与区教育信息中心保持热线联系,协助教育信息中心对教育网络信息安全的监控和保障。
三、处置原则
1.主动防范,跟踪检查。根据情况通报和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落实。
2、先期处置,及时上报。重大突发事件,要迅速向公安机关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监察部门报案,保护好现场,并先期开展工作,及时控制事态,防止扩大蔓延,减少和降低危害。
四、处置程序及措施
1.校园网内发现网络突发事件,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关闭其连接并上报主管领导,并立即上报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应及时掌握网上重大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3.做好善后工作。在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按照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终止处置行动。
4.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根据网络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保持与公安机关网络信息安全监察部门的联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工作。
上海市松江一中
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松江一中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教委的要求,切实做好我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校园网络与信息的安全,有效防范和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1.认清形势、明确责任。深刻认识当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紧迫形势,增强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止本单位网络遭受攻击,同时要防止本单位网络成为黑客控制的攻击工具,破坏国家重要网络应用。要保障信息安全,防止本单位的一切服务器及应用成为不良信息的载体,更要开展对全校教职员工及学生的教育,不能在外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
2.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网站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做到责任到人。
3.制定预案,管理到位。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一把手负责制,预案应包括处置机构、岗位职责、处置流程、演练计划、演练记录、应急技术支撑队伍落实等。
4.开展自查,防范到位。认真做好网站安全自查工作,认真清理本单位对内和对外的所有应用,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与区教育局信息中心联系,采取措施,加以修复,不能及时解决,要临时关停。
5.落实措施,技术到位。对能在公网访问的中心机房建立严格进出制度措施,一定要防止外来人员使用单位内部计算机或网络,确保网络、系统的物理安全和网络安全。服务器和所有的计算机操作系统一定要及时更新补丁,一定要安装好正版防病毒软件,防止成为黑客利用的工具。服务器维护要有严格身份认证,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所有的计算机的具有administrator管理员账户必须设置6位以上的复杂密码。关闭或删除不必要的应用、服务、端口、链接;确保交互式网站、动态网站的安全运转。
6.加强监管,人员到位。高度重视,加强各网站的监看、监管,信息发布必须做到先审核再发布。网站每2小时一次巡检,防止网站被攻击或页面被篡改,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教育局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隔离网站。及时做好网站数据备份。对信息化设备集中的场所要确保防火、防盗、防雷等保障措施到位,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上海市松江一中
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松江一中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一、 发布审核制度
1、 网站的建设和运行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互联网信息安全保密要求,建立健全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组织和各项管理制度,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安全。
2、网站内容以宣传学校、信息公开、网上办公、服务于教育教学为主。除法定保密事项外,为各部门通过网站公开下列校务信息:
(1)部门负责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部门的机构设置及职责;
(4)部门的行政事项;
(5)部门的最新公告、动态等;
(6)其他应予公开的政务信息。
3、网站信息发布实行新闻宣传统一审核发布管理方式,遵循“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实行网站上传信息和审核发布相分离的原则。
4、要严格信息内容审查制度,部门领导负责网上新闻、信息审核把关,同时新闻宣传要坚持正面报道,凡涉及影响国家利益形象等方面新闻及信息一律不发。
5、每个部门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承办信息员,扎扎实实、坚持不懈地做好信息资源组织和更新维护工作,确保网站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实用。
6、不得利用本网站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二、 配套监管制度
1、审核发布人:审核信息上传人上传的内容,只有通过了审核的内容才能在互联网上显示。网站监管人员:监管网站上的所有内容,包括本单位自身发布、采集的信息,外部链接和网站上提供的各类服务。
2、监管值班人员:信息中心 信息发布审核人:网络安全管理员
3、审核及监管人员工作职责:
(1)应每天登录查看学校网站内容,及时进行信息审核及监管。
(2)重点监察网站首页及各栏目首页等重要内容。
(3)负责网站编辑所添加信息或采集信息的政策性,准确性,有效性的监管审查。
(4)对动态版块进行重点察看,要坚决杜绝反动,色情等不良信息。
(5)定期提供内容监管分析报告,对所出现的错误进行统计分析。
(6)负责网站稳定性的监管,对黑客入侵、系统不稳定和病毒导致的网站运行不正常,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三、 处罚措施
1、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的,报告领导给予相应的处分。
2、 利用网络从事违法活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上海市松江一中
2009年9月1日
松江一中闭路电视系统管理规定
1、电视机应在学校统一规定时间观看规定的节目,如发现不遵守者除进行教育和校纪处理外,该班电视机停用三天,对经教育仍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
2、各班指定一名同学为电视机管理员,电视机的调节、开关、遥控器的保管等都由管理员负责,其他同学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乱动。
3、学校频道有两个:分别位于UHF频段上的1频道(用于转播新闻)和UHF频段上的2频道(用于播放学校自制节目)。注意:学校频道和有线电视节目不能同时收看。
4、电视机频道应一次性调好,平时不得变动。学校频道应固定在电视机的节目号1上(在UHF频段,用手动搜索);由于电视机的原因,有些增补频道不能调试出来。
5、在进行学校频道转播前,电视机管理员必须及早在午休或课间将学校频道调试出来,如有问题应找电教组老师反映。
6、为了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每次使用结束,管理员应及时关机,锁上箱门。
7、射频线是连接电视机外来信号必经之路,应该正确使用,不得硬拉、弯折,使用时应轻插、轻拉,如属人为故意损坏,照价赔偿。
8、学校期末就电视机使用、保管工作对各班进行检查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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