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一中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前言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指导性文件的规定,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依法、科学、规范、长效”的原则,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上海市松江一中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希各部门、各相关人员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松江一中
目 录
1、校园暴力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2、安全事故及非正常死亡处理应急预案
3、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4、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5、传染性疾病处理应急预案
6、季节性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
7、校外集体活动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8、学校体育活动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9、学校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0、学校宿舍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1、急性化学中毒事件的处理应急预案
12、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校园暴力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防范校园内暴力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因对社会不满而导致极端,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实施报复,因生理因素而产生的失常行为,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配备专业保安人员,加强学校门卫管理。
3、学校安装红外线报警装置和紧急报警按钮。
4、加强对有精神病史人的关心。
5、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耐心做好矛盾疏导、化解工作。
6、建立防范学校暴力事件处理应急工作小组,做到各尽其责,协调合力。(人员及分工见附件)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按下列程序处理。
工作流程图
安全事故及非正常死亡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提升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在建立和完善“依法、科学、规范、长效”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的基础上,将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及非正常死亡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
2、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 3、及时报告:学校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区青保办报告。
4、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2)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以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
(3)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5、启动应急成立小组:
①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小组应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②做好安抚学生(家长)等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③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保护现场及做好收集证据材料。
④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校内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外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区中心医院救治。(保留车票和发票)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
一般事故及时向学校德育处或校长室报告,三天内书面报告区青保办和相关科室;重大事故立即由学校向区局办、区青保办和相关科室报告,可先口头后书面。
4、启动处理应急小组。
5、调查取证。
调查时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原则。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涉及户口、升学和工作等方面;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可由区青保办调解解决原则。
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可请区青保办介入调解解决。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2、《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上述材料到区青保办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并交由区青保办盖章。
(5)学校帐号。
(6)平保理赔地址:常熟路8号静安广场11楼 邮编:200040
联系电话:52564888-6260 联系人:李如瑾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流程图
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为深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上海市施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意见》,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立即停止供餐。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电话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或基础教育科,由上级派遣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学校处理事件。学校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区教育局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随时报告。
(3)内容:
①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校的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③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④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3、启动应急处理小组:
(1)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启动由校长担任组长,行政领导、班主任、卫生保健教师、后勤及其他骨干教师等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工作。
(2)学校安排人员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区中心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3)学校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延误救治时机。
(4)学校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区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5、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6、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8、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传染性疾病处理应急预案
学校是传染病易感人群集中的场所,也是传染病的集散场所。为遵循教育“健康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提高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长效常态管理,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治措施
1、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学校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工作职责,并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学校普及卫生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做好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并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对教室、专用教室等场所措施如下:
(1)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2)课间期间要求学生到室外活动。
(3)学校卫生室应按规定定期消毒。
6、学生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知,及时就医。
二、工作流程
季节性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
一、适用条件:学校无传染病疑似病人。
二、处理原则:坚持以各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为主。
三、每季度传染病防治重点:
(一)春季
春季以呼吸道传染病预防控制为主。学校应经常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定期清扫和保洁制度。实行湿式清扫,防止灰尘飞扬。室内要经常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要教育学生做到不去或少去公共场所,必要时应戴口罩;不到病家串门;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拧鼻涕,打喷嚏和咳嗽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家庭或住校学生应做到勤晒被褥,勤洗澡换衣。
1、流行性感冒。流行性感冒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是主要的传染原,以空气飞沫传播为主,但亦可借手、手帕、食具以及其他用品接触传播。流感病人临床表现为明显的高热、头痛、全身酸病等流感中毒症状以及相对轻的上呼吸道卡他症状。
2、水痘。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以全身中毒症状,皮肤分批出疹为特征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水痘病人为主要传染源,其次为带状疱疹病人。水痘可通过空气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也可借被病毒污染衣服、玩具、用具等间接传播。病人有发热、头痛、咽痛、食欲减退和全身不适症状。皮疹多见于头部及腹部、四肢较少,呈向心性分布,初起为红色斑疹变为丘疹,进而呈充满透明液的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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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麻疹。麻诊是由麻诊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很强。主要病状表现为高烧、咳嗽、眼结膜充血、流涕、皮疹等,可伴发肺炎、中耳炎、心肌炎、喉炎、脑炎、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造成痛苦、残疾,甚至死亡。现在麻疹改变了以往冬春季节流行规律,成为全年散发的疾病,发病年龄从5岁以下的婴幼儿转向主要为8个月以内的婴儿及14岁以上的青少年为主,这与麻疹疫苗的接种年龄有关。
(二)夏季
夏季以肠道传染病预防控制为主。学校应大力加强校内的用水、饮食卫生管理工作,同时做好粪便、垃圾的卫生管理,要保证学生能喝上开水或沙滤水。设有食堂的学校,一定要遵守《食品卫生法》。食堂必须持证开办,在许可范围内生产经营。在操作加工的过程中要遵守基本规范和要求。工作人员须经体检合作方可上岗,要自觉地认真做好饮食卫生,保证让学生吃得干净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教育学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吃不洁食物,不吃零食。进货渠道要符合卫生要求。
1、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肝炎是由肝炎病毒引起的,以肝脏病变为主的全身性疾病。甲型肝炎和流行性非甲非乙型肝炎,主要通过类——口途径、亦可通过日常生活的接触、水和食物得以传播。乙型肝炎主要通过注射、输血及血制品等经血传播。肝炎患者常伴有精神萎靡、乏力、纳减、恶心、厌油、腹帐、腿酸或有肝区隐痛症状,如检查病人的血清谷丙转氨酸活力常值、麝香等酚浓度试验等指标均可见有异常。
2、细菌性痢疾。细菌性痢疾是由痢疾杆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它的传染源是急、慢性病人以及带菌者。该病以类——口为主要传播途径,污染食具、用具、食物或水,因苍蝇的机械传播而造成发病。凡有腹病、腹泻、大便呈粘液或脓血状,里急后重,左下腹压痛等症状,多半可拟诊为本病。
3、流行性出血急性结膜炎。流行性出血性急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以眼结膜为主要病变的急性传染病。该病的传染源是以病人为主,病原携带者次之,本病的两种主要传播途径分别是经日常生活接触传播和经水传播。该病的早期是眼内有异物感,继而眼部疼痛、畏光、浆液性分泌物,出现结膜充血乃至出血和水肿。
(三)秋季
秋季以肠道传染病的防治为主。
1、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是一种由乙脑病毒引起的,以大脑病变为主的急性传染病。多发于10岁以下儿童,特别是3-6岁儿童的发病率最高,但近年来,成人、老人发病也趋增多。乙脑的传染源是被感染的人或动物,通常情况下,病毒首先感染家畜和家禽,蚊虫叮咬和吸吮这些被感染的动物血液后,通过再叮咬健康人,将乙脑病毒传入人体血液内,在人体内繁殖而发病。乙脑常见的早期症状一是突然发烧,患者起病急骤,体温迅速上升至39°C以上,且持续不退;二是剧烈头痛,多数伴有剧烈头痛,烦躁不安,患儿则啼哭不止;三是喷射状呕吐,由于颅内压增高,患者会出现与饮食无关的喷射性呕吐。
2、菌痢。(同上)
(四)冬季
冬季以肠道传染病的预防控制为主。
1、流感、水痘。(同上)
2、流脑。
流脑全称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是由脑膜炎球菌通过咳嗽、喷嚏经飞沫直接从空气中传播引起的一种急性颅内感染,以20岁以下的青少年发病率较高,其中6个月至2岁的婴幼儿发病为最高。临床症状早期表现为呼吸道感染、流涕、咽喉疼痛、咳嗽等。第二阶段,病菌侵入血液,引起全身症状,高烧、寒战、头痛、皮肤上出现血点、淤斑。第三阶段,病菌进入颅脑和脊髓,引起化脓性脑脊髓膜炎,患者出现剧烈头疼,频繁呕吐,颈项强直,抽搐、惊厥、昏迷、休克等一系列神经严重症状。
校外集体活动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艺术会演、军事训练、科普学农、旅游考察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中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或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食品卫生标准等。
二、防范措施
1、学校和活动承办单位加强对活动期间卫生防疫与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与安全措施。在组织、举行学生校外活动前,学校和承办单位应在卫生、公安、消防、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计划、成立事故发生应急处理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组织管理机构职责、具体应急措施。加强对活动全程的监督,确定信息报告人和信息报告的程序。
2、学校加强宣传,强化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的领队负责制。活动前,学校专门开展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救护能力。要配备专职教师带管,一般20-30人配一名教师,并建立必要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参加集体食宿的所有人员在活动期间必须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擅自在外食宿。
3、学校和承办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大型活动需要的盒饭、点心、饮料等食品必须在卫生、工商等部门公示的专业企业中定购,保证外加工食品的卫生与安全。学校在组织学生异地参加军训、学农、游览、参观等活动时,对需在外就餐的,必须事先查看就餐地点,查验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包括食堂和小卖部等)以及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饮水卫生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并将就餐地点和人数告知当地的教育部门及卫生监督部门,经卫生部门认可后,方可组织学生就餐,确保活动的环境、饮食饮水的卫生安全。
4、学校和承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公路、铁路、民航、卫生、公安等部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参加活动人员途中和活动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精心选择活动的路线和车辆,确保途中交通安全。要认真检查活动场所,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防止人群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确保有关设备设施符合卫生与安全要求,特别是公共场地的电器、消防设施、运动器材、高压、高温、水汽及参加活动人员生活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检查。
三、处理程序
一旦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应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1、及时报告和报警。
(1)一旦发生事故,活动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领导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2)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学校应在事件发生的30分钟内电话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或基础教育科。
(3)校外集体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4)报告中要具体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5)学校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区教育局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随时报告。
2、学校和承办单位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患病或受伤人员,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人员紧急送至附近医院,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患病或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同时通知家长。
3、学校和活动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活动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应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在最短的时间内相互联系并及时作情况汇总。
4、启动应急处理小组:
(1)应急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2)学校和活动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力量疏散人群,有条件的要及时运送活动人员回学校或去安全的地方。
(3)及时联系患病或受伤人员的家属(学生家长),做好安抚工作。
(4)落实公安、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控制事态,减少社会影响。
5、如果事故是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活动承办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6、学校要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随访工作。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以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后要做好隔离和排摸调查,以防病情蔓延和治疗延迟。安排专人做好患病或受伤人员家属(学生家长)的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区教育局。
7、及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8、必要时公安介入。
学校体育活动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认真预防和减少伤害事故隐患,提升学校应对伤害事故的处理能力,依据《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建立应对迅速、处理及时的防范体系,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事故发生
1、学校应建立体育活动(体育课)的管理、规章制度。
2、学校内的体育器材、场地设施应有专人保管和维护,保证安全使用。
3、体育活动(体育课)应有体育专职人员带领做好准备活动、整理放松活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参加体育活动。
4、体育活动过程、体育教学过程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学生活动中保证体育专职人员在场指导。
5、学校体育活动应保证每班配备一名教师指导和管理。
6、学校应当科学、合理安排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场地,避免同一场地挤满学生。
二、处理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甚至伤及生命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情况严重者,应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
2、及时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3、无论课内课外发生的,都应作好有关证据、资料的保存工作。情况严重的应保护好现场。
4、及时报告:
学校应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严重伤害事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相关部门。
5、报告内容:
⑴伤害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⑵对于发生伤害事故原因不明的,可以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
⑶伤害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6、启动应急成立小组:
⑴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小组应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⑵做好安抚学生(家长)等工作,组织探望、送至医院及时救治。
⑶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情况严重的应保护好现场保存好相关证据等工作。
⑷对于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8、必要时请公安介入。
学校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学校防火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学校消防管理规定和各项制度,加强重点部位及学生宿舍的管理,配备好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把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了提升学校的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它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及其储藏室过于密封、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等诱发原因。
二、预防措施
1、校长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上报局办公室和相关科室。
2、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
(1)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学校消防责任人和舍务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
①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②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③高层着火时,疏散时较为困难,因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切忌用电梯或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④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2)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①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液化气罐、化学实验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阻的物资。
②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料、高级仪器、珍贵文物以及价值贵重的物资。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
灭火扑救: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人员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根据不同的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抑制法,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调集单位治安人员、义务消防人员等,集中单位内和临近所有灭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对准火点,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最后由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当火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共青团、治保会、义务消防队的作用,做好受伤人员的护理工作,医务室应备好止血药、硼带等必备药品,同时组织人员和车辆急送医院或联系医院对受伤人员的抢救。
校车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是可能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驾驶员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选择经验丰实、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
4、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6、不准违法超载、超速。
7、有条件的学校为低年级学生配备保险带。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
2、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
(1)发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区级或区级以上医院救治。
(2)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长。
5、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6、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保险介入。
学校宿舍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生宿舍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住宿学生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学生宿舍事故的原因
学生宿舍的房屋、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地面不防滑;电线电器设备老化和乱拉乱接电线电源插座,违章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齐有效灭火器材、通道堆物、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牌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学生追逐、打闹玩耍;生活老师管理失职或不当;以及学生自身疾病等情况诱的原因。
二、预防和措施
1、加强对生活老师责任性和安全第一意识的教育。
2、加强对住宿学生进行行为规范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责任到人。
4、开展宿舍火灾逃生的演练等自护自救手段。
5、夜间要有专人值班巡视,并做好值班巡视记录。
6、加强对宿舍房屋,设备以及生活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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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配齐有效灭火器材,保持通道畅通,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灯牌要完好。
8、电线拉接、电源插座位置、电器设备使用要规范。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学生宿舍事故,一般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1、立即报告。
(1)如是宿舍火灾事故,应立即报“119”,并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住宿学生。
值班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校方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2)如果一般事故,值班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学校应在24小时内书面向教育局报告。
(3)如是伤害性事故,值班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校方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并按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4)如是校内暴力事件,学校按防范暴力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2、以最快速度及时将受伤学生就近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家长。
3、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并现场进行保护,做好取证等工作。
4、做好安抚学生及家长工作。
5、保险介入。
6、必要时公安介入。
急性化学中毒事件的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化学实验中引发的急性化学中毒事故,提高师生应对急性化学中毒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能力。依据市公安局、劳动局、化学工业局编印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培训教材》,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急性化学中毒事故的原因
引起急性化学中毒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危险化学品储藏中发生渗漏、标识模糊不清、稀释过程引发的,演示实验过程和学生实验过程中引发的,违反实验操作规则等原因。
二、预防办法
1、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管理和实验操作规则,并配备专人管理,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人、专柜、加锁的措施。
2、加强对学生实验课的规范教育。
3、加强实验课前对化学用品、实验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急性化学中毒事故,应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1、及时报告。
(1)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同时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2)报告中要具体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2、启动应急处理小组:
(1)做好现场抢救,落实现场抢救人员,减轻中毒程序,防止并发症,争取时间,为进一步治疗创造条件。
(2)做好现场疏散工作,控制事故势态的扩大。
(3)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做好告知家长工作。
(4)做好家长安抚工作和其他学生及家长思想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并及时做好随访工作。
3、现场抢救:
(1)气体或蒸汽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移到新鲜空气处,松解中毒者颈、胸钮扣和裤带,以保持呼吸道的畅通,并要注意保暖,毒物污染皮肤时应迅速脱去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物,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15--30分钟。
(2)经口中毒者,毒物为非腐蚀性者应立即用催吐的办法,使毒物吐出,现场可压迫舌根催吐。
(3)对于中毒引起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人工呼吸法(口对口呼吸):患者仰卧,术者一手托起患者下颚并尽量使其头部后仰,另一手捏紧患者鼻孔,术者深吸气后,紧对患者的口吹气,然后送开捏鼻的手,如此有节律地、均匀地反复进行,每分钟吹14--16次。吹气压力视患者具体情况而不同。一般刚开始吹气时吹气压力可略大些,频率稍快些。10--20次后逐步将压力减少,维持胸部升起即可。心跳停止者立即做人工复苏胸外挤压。具体方法是患者平仰卧在硬地板或木板床上,抢救者在患者一侧或骑跨在患者身上,面向头部,用双手的掌根以冲击式挤压患者胸骨下端略靠左方,每分钟60--70次。挤压时应注意不要用力过猛,以免发生肋骨骨折、血气胸等。
(4)及时送医院急救,给医务人员提供引起中毒的原因,毒物的名称等情况,送医院途中人工呼吸不能中断。黄磷灼伤者转运时创面应湿包防止磷遇空气后燃烧加重灼伤。
(5)常见化学灼伤急救处理:
化学物质名称 |
局部急救处理 |
酸(硫酸、盐酸、硝酸) |
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溶液湿敷中和,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
碱(氢氧化钠或钾) |
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2%硼酸湿敷,然后再用水冲洗 |
氢氟酸 |
大量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溶液湿敷,然后涂上甘油氧化镁[2:1]糊剂或如意金黄散。 |
溴 |
立即以清水冲洗,继以30--50%酒精洗涤,再以5%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并湿敷。 |
酚(碳酸) |
用大量水冲洗,再以70%酒精洗涤,然后用5%碳酸氢钠溶液湿敷。 |
黄磷 |
立即用清水冲洗,继以1--2%硫酸铜外搽生成黑色的磷化铜,以便识别清除。再以5%碳酸氢钠湿敷,然后,用清水冲洗创面。 |
硫酸二甲酯 |
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以碳酸氢钠溶液湿敷。 |
焦油沥青 |
以棉花蘸二甲苯,清除粘在皮肤上的焦油或沥青,然后涂上羊毛脂。 |
氧化钙
(生石灰) |
先用植物油清除皮肤上沾染石灰微粒,再用5%硼酸溶液湿敷。 |
4、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保护好现场及有关证据。
5、按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进行操作。
6、保险介入。
7、必要时警方介入。
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防汛防台工作是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也是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学校防汛防台的处置能力,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1、人员转移
在发现险情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特别是学生)的安全转移工作,要按照计划做到有秩序、有组织地转移,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1)遇灾害时,学校要将师生转移到牢固的楼房中,保持梯道的畅通,人员转移要根据就近的原则,提倡互相帮助。
(2)学校应同意将附近居住在地势低洼和危房中的居民收留安置,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2、抢险准备
各单位平时要加强巡逻检查,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易积水的地方要搞分块小包围,设置临时排水泵,排水管道要经常疏通养护。堵水挡板、应急灯、雨衣、套鞋等抢险物资要明确专人负责,以便在紧急抢险时随时调用。
3、物资转移
学校物资要根据可能出现的灾情,制订应急措施,按照转移、垫高或转放楼上等方法制定预案,其中易爆、易燃、危险化学品等要按数登记造册,严格管理,电脑等贵重物品转移楼上明确专人负责。
4、治安保卫和医疗救护
在灾情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共青团、治保会、义务消防队作用,有电线杆倒落、房屋倒塌等及时保护现场,防止人员伤亡,医务室要有止血药、硼带等必备的药品,同时积极联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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