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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5基层党建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打印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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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12/5/3  作者:信息中心 站长  阅读:3212次  
松江一中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一条 中心学习组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校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大力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建立党的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需要,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领导素质和领导水平,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发挥中心组学习的示范作用,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进一步推动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二条 中心学习组学习的目的是促进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 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提高学习水平,坚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中心;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理论的自觉性和实践的主动性,坚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理论学习同解决自身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相联系;坚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政治、经济、文化和各种新知识相结合;坚持理论创新与借鉴先进经验相结合。
  二、中心学习组的组成与管理
  第四条 校级党政领导干部、中层以上干部组成中心学习组成员,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总支副书记担任。
第五条 中心学习组组长负责提出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讨论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副组长负责起草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材料和必读书目,作好学习记录,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并负责理论学习的时间、地点、人员的协调、落实和考勤等工作。
  三、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
第六条 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体现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深刻领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理论精髓,牢牢把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深刻内涵,在总体领会的基础上,系统地学习和研究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第七条 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以学习原著为主。要认真研读马列著作、毛泽东著作和邓小平文选,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关论述,深刻理解其一脉相承的科学体系。
  第八条 学习理论要同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大政方针。
  第九条 学习理论要结合学校实际,要把经济、政治、科技、教育、管理、历史、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其他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最新知识列入学习范围,努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
  四、中心学习组学习时间与形式
  第十条 中心学习组每周安排一次,每次半天。
  第十一条 中心学习组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为基本形式,年度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5天。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适当安排自学,中心组要定期检查自学期间的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坚持自学,确保学习质量。
第十二条 集中讨论可安排自由发言,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也可按照专题,安排重点发言,大家共同讨论,重点发言与自由发言相结合。根据需要,集中学习也可以邀请有关领导同志或专家学者以讲课、辅导或组织观看录像等形式进行,每次集中辅导时间不少于半天。
 
 
松江一中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建立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系统学习以及近期党中央、市委所作出的重要决议,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养。
2.发挥党小组长作用,每月开展一次党小组活动,讨论把握学校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举措。
3、党员要不断增强学习主动性,自觉坚持学习政治理论,每年下班级上好一次党课。
4.党员要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的中心工作,并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如积极参加校、区教学评优活动,开展课题研究等。
5.深化“心贴心”谈心活动。每位党员要经常找广大教职工谈心,倾听群众的呼声。积极参加教研组、行政组的各类活动,密切党群关系,充分发挥党员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6.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青年教职工的培养和考察。每位党员确定一位联系对象,开展谈心活动,进行重点培养,以理想宗旨与事业驱动为抓手,引导青年教师在政治思想和教学业务上不断提升,努力发展。每学期在党小组内进行一次交流。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办法。为了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纳入党的建议的正常轨道,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1、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1)评议工作在党总支的领导下,有步骤地进行。
    (2)评议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议前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讨论,做出具体部署并对本单位党员思想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分析。
    (3)评议工作的重点是滞留在自身的不合党性的缺点错误。
    2、评议的内容
    (1)是否树立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在思想上和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是否带头解放思想,转换脑筋、带动群众积极投身于我校的教育改革工作之中。
    (3)是否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是否坚持党性原则,公正廉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自觉地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腐败生活方式的侵蚀。
    (5)是否有很强的组织观念,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及时交纳党费,如实地执行党的决议。
    3、评议的主要方法
    (1)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教育要联系实际。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文件为主。学习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但要讲究实效。
(2)自我批评。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先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干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解剖自己评议别人。
    (4)接受群众测评。党内评议后,采取民主测评的方法,听取党内外群众对总支和党员的意见。
    (5)梳理与总结。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党员大会报告。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并报上级组织审批。
 
 
 
松江一中政治辅导员工作要求
1.2周1次与辅导对象谈心交心,每学年1次家访,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教育、教学的概况或困惑,关心他们的生活,把党和学校的温暖及时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2.引导青年教师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激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保护他们的政治热情,努力创造条件,给他们以切实的帮助,使其尽快地成熟起来。
 
3.经常去听青年教师的课,开展听课、评课。从班主任工作、课堂教学、教案设计、教育科研等方面给他们以指导,使他们在教育教学业务方面逐步提高,尽快成长为校、区教学能手。
 
4.要经常向被辅导青年教师所在班级、年级组、教研组了解他们的学习、工作近况及表现,并及时把有关信息与他们进行交流与沟通。
 
5.做好政治辅导员工作记录表,每学期向党支部作一次辅导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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