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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工作
更新时间:2012/4/18  作者:信息中心 站长  阅读:2827次  

我校被评为校务公开先进单位
松江区教育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表彰 2009-2011 年度松江区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先进单位的决定》,我校等32家单位受到表彰。

上海市松江一中校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民主管理,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加强师德和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全面推进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精神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的校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学校工作中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校务事项向校内外公开。增强教育工作的透明度,依靠社会、家长、学生和教师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教育行为,加强廉政建设。树立“公开规范,廉政高效”的教师群体新形象,进一步深化行风建设,密切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密切领导与教师,教师与学生的关系。让社会、家长、学生、教师四方满意,促进我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校务公开有序、有效地开展,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校务实行三级公开制;一级公开为向社会家长公布;二级公开为向全校教职工公布;三级公开为向校务等相关会议和各处、室公布。
(一)一级公开项目
1、公开形式:
⑴、在校内开辟校务公开栏;
⑵、通过家长会、学生会、校园网、校报、公开信、通知等形式进行公开,接受多方监督。
      2、公开内容:
      ⑴、收费情况:包括收费项目、标准,代收费支出明细帐,收费联系卡使用情况;
      ⑵、招生情况:包括高一级学校招考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单;新生分配情况;转学、插班程序和要求;
⑶、新生分班情况;
⑷、文明班级考核办法和结果;
⑸、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类先进学生评选条件、办法和结果;
⑹、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理或撤销办法和结果;
⑺、入党、入团程序,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⑻、社会、师生捐资助学情况;
⑼、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
(二)二级公开项目。
1、公开形式:
通过教师会、教代会等会议,校园网的即时通告、校园快讯等栏目,校园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校报等。
2、公开内容:
⑴、学校各类岗位职责;
⑵、学校各类规章制度;
⑶、学校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⑷、工会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⑸、学校各类考核奖励条例;
⑹、教职工评优情况(包括年度考核和各类先进评选的指标、范围、条件和结果);
⑺、职称评审推荐情况(包括指标、条件、评审程序和结果);
⑻、财务收支情况;
⑼、食堂收支情况;
⑽、教职工福利分配情况;
⑾、基建项目和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情况;
⑿、教职工疗体养情况;
⒀、党费收缴情况;
⒁、师生爱心捐款情况;
⒂、行政招待费用。
(三)三级公开项目
在相关会议上公开。
     包括校务会议,行政会议,考核、考评小组会议,师生座谈会,各类民意测验等请况。
四、违反校务公开制度的责任追究
对失职、违反校务公开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办人员批评教育。同时追究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责任。学期学年度考核扣分,直至取消评优资格。
五、投诉处理程序
如有违反校务公开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党总支、校长室投诉,由书记、校长负责,按规定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上海市松江一中校务公开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增加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科学性,杜绝不正之风,保证各种教育法律法规在学校得到正确地执行,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为我区教育教学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良好氛围,使我区“科教兴区”的战略得以顺利实施。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务公开监督的有关文件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级领导干部、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为主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全面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责任范围
校务公开工作的责任范围:校长为校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校级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公开项目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其分管的处室负责人履行校务公开制度负直接领导责任;处室负责人对其职能范围内的公开项目负具体领导责任,对处室工作人员履行校务公开制度负直接领导责任;经办人员对其从事工作的公开项目负当事人责任。将校务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位。
三、监督检查
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学校成立由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总支书记任组长,监督检查全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准确地掌握和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监督重点
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以下三项为重点:
①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凡公开的内容都要符合实际,做到有据有实,严禁弄虚作假;
②公开的事项要具体。凡确定要公开的事项和处理情况,要具体、明细,不能笼统,让群众一目了然;
③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凡公开的内容一定要及时;尤其是执行政策的文件、提交教代会讨论的方案、文本等更要在执行前或会前公开。
五、监督反馈
监督校务公开实施情况的意见将及时反馈给学校党总支、校务委员会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使全校的校务公开工作不断改进,不断创新,为学校的进步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松江一中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2010.08.30 )
 
 
组长:谭海岚 
 
组员:罗  明  姚立强  沈利华
 
 
 
 
 
 
松江一中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 2010.08.30 )
 
组长:罗  明 
 
组员:唐建国 李军华 鲁福力 姚  萍 李  斌
 
 
 
 
 
上海市松江一中2011年度校务公开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理念,实践“科学发展”重要思想,努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校务公开,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校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根据区教育局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我校2008年度校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执行党关于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路线基本原则,积极推行民主建设,依法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把学校管理的权力真正交给群众,促使学校管理现代化、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二、工作重点
  1、财务管理公开。学校财务预结算,财务收入,教职工奖金、福利分配方案,资金财产管理,财务支出情况等情况公开。
  2、推行“阳光收费”。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大力推行“阳光收费”,凡涉及学生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收费批准文号、项目、标准、范围,实行亮证收费,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各项收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3、落实集体采购和招投标公开。在认真抓好重点校务公开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公开工作。
  4、奖惩公开。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范围、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对违法违纪师生的处理等情况公开。
   5、职称评审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包括任职条件,上级下达的职数,学校职称推荐成员,量化评分标准,申报者实绩,确定推荐人选等公开。
  6、凡是关系到学校发展重大决策、学校章程及重要规章制度、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情,都要通过教职工大会、教代会等多种渠道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三、校务公开的要求
1、坚持“五个结合”
根据学校特点不断拓宽校务公开内容,切实做到“五个结合”。即把校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规范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结合起来,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教代会、工会的作用结合起来,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2、创新工作方法
    加强校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和督促检查,促进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和经常化。
  3、拓宽公开渠道
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为教代会,辅助形式为校园网、校务公开栏、校长热线、校长信箱、教职工(学生、家长)大会、各种座谈等。对群众来信来访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合理化建议要及时采纳,并将办理结果公开。
 
上海市松江一中
2011年度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松江区教育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校务公开监督工作的要求,加强监督,加强依法治校的力度,更好地推进“阳光”工程,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特制定我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2008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教育法律为依据,以全面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以实行依法治校为重点,确保学校教育沿着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健康发展。
  二、工作职责:
  1、协助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实施校务公开工作,为校务公开献计献策。
  2、监督、检查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促使学校建设“办事有法规,办事有依据,办事有程序,办事有结果”,提高校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深入群众,开展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特别是教工关注的热点问题,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一旦发现,及时提请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采取措施,督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4、实事求是,一丝不苟地评议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提供信息,提出建议,供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参考。
  5、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认真查找校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查,使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
  6、对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和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实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使教职员工真正感受到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是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形成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切实发挥聚民心、聚民智、聚民力的作用,确保校务工作的不断深化、巩固和发展。
  三、具体措施:
  1、监督小组与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经常保持沟通,对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有深入的了解。
2、监督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严肃性。
  3、监督小组有权提出公开的具体内容。公开的内容必紧紧围绕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以及教职工关心的热点,确定公开的内容。
   4、不断加强公开监督程序的规范性,协助建立健全公开工作的计划制度、反馈制度、评议制度、通报制度、督查制度等,确保公开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搞好校务公开  促进民主管理
上海市松江一中
(2011年12月)
 
近年来,在区教育局党政工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我们全心全意地依靠全校教职员工,全心全意地依靠家长及社会各方,采取各种形式,全面、深入地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广大教工知政参政议政,积极参与民主管理,踊跃投身教改实践,使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抓好两项学习,把握校务公开精髓
在全面推行校务公开的过程中,我们自始至终抓好了两项学习:一项是文件资料,如“1+3”文件,《全国教育工会关于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实施意见》以及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发出的关于推行校务公开的一系列文件;第二项是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这些兄弟单位,这些单位有好些先进的理念和好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通过学习,我们正确把握到了校务公开的精髓。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实际上显示了我们教育系统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坚强决心。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必然会使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干群团结和谐,上下齐心协力,办好教育,管好教育,保证学校和谐发展,健康发展。
二、坚持“五项原则 ”,认真推行校务公开
为了使校务公开工作从一开始就规范运作,使这项工作的实施既有深度,又有广度;既保证形式,又保证质量;既有利于民主管理,又有利于民主监督,我们专门制定了 “五项原则 ”,这“五项原则 ” 是: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二、坚持依法公开原则; 三、坚持真实可信原则;四、坚持注重实效原则;五、坚持有利监督原则。
比如全校教工普遍关心的《松江一中校内管理机构改革和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松江一中绿叶工程实施方案》等,涉及到多方利益,牵涉面广。对此党政班子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然后公开预案,公开讨论,公开调整,公开表决,最终由教代会一锤定音。这样产生和通过的方案,真正体现了党的领导,体现了全体教工的意志,因而在贯彻“奖勤罚懒”原则、激励教工提高素质、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对于校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和各种做法,学校除了接受监督小组和教代会代表的监督检查外,还欢迎全校教职员工的民主监督,以保证校务公开的正确性、严肃性、真实性、实效性和民主性。
三、 采用“三大形式”,多渠道推进校务公开
在推行校务公开制度中,我们坚持采用“三大形式”。这“三大形式”,一是基本形式——教代会。我们坚持把教代会作为校务公开的主渠道,作为校领导和教职工和谐沟通的最好机会,作为全校教工集思广益、共商大是的主要阵地。学校的重大决策全部由教代会审议通过。二是主要形式——公告栏、校园网和校长信箱、《松江一中报》等公共媒体。该公开的内容及时上墙、上网、见报,该沟通的信息可及时和校长对话。三是辅助形式——健全学校领导家访、接待制度,设立校长热线电话,以及各种会议等一系列形式组成的校务公开渠道网络。
四、关注十项内容,全面深化校务公开
我校校务公开的内容主要为以下十个方面:
㈠、学校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
㈡、校内管理机构改革和岗位竞聘工作实施办法
㈢、松江一中绿叶工程实施办法
㈣、松江一中教工结构工资分配方案
㈤、各项集体、个人的评优
㈥、中高级职称的晋升考核情况
㈦、领导干部民主评议
㈧、招生情况及收费标准
㈨、经费使用情况
㈩、教工学期及年度考核标准及办法等
上述十项内容,集中反映了学校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通过校务公开,广大教工知情知政,并以主人翁的姿态参政议政,为学校改革献计献策,使校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和深化。
 几年来,通过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健康发展,全校形成了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两个文明的建设取得了成效。三年来,我校连续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中学生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创建工作通过了终结性评审,进入网上公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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