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科目:
1、应届高中毕业生(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成绩)按下列各折算分值计算:
A-100;B-90;C-75;D-60;F-40
普通类专业成绩满分为1000分;艺术类专业按普通类成绩总分的50%折算;
学校同时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进行“技能测试”或“特色面试”,每门满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或“特色面试” 成绩,普通类专业:按100分计入总分;艺术类专业:按普通类成绩50%计入总分
2、应、历届三校毕业生、历届高中毕业生(含不满或不具有10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高中毕业生)
实行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文化综合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或“特色面试”。
(1)入学文化综合测试:语、数、外、科学常识(150分)
(2)素质技能测试(100分):法律与道德(20分)、时事政治(15分)、心智礼仪(15分)、
生涯规划(15分)、团队管理(15分)、信息科技(20分)。
(3) 学校同时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进行“技能测试”或“特色面试”,每门满分为150分。
3、学校自行组织的“技能测试”或“特色面试”分别对应的专业为:
①技能测试:美术类各专业 (测试科目:素描);
乐器维护类专业(测试科目:乐理基础知识);
普通类专业:汽车、计算机、模具设计与制造(测试科目:计算机基础);
中澳物流、日语、西班牙语类、经济管理类、社会工作、酒店管理及旅
游管理专业(测试科目:应用文写作);
上述技能测试专业由邦德学院发参加“技能测试”通知单。
②特色面试:影视表演专业、外语类(应用英语)。
上述特色面试专业由邦德学院发参加“特色面试”通知单。
4、退役军人的录取工作,采取计划单列、录取办法单列的方法,根据其统一测试的文化成绩及报考志愿,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学校按照考生的合成总分成绩,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自主划定本校三校生、高中生最低录取资格线。并按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优先录取,若学校一志愿有缺额,依次录取二、三志愿考生。
2、应届高中毕业生(具有10门学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录取时按如下公式计算:
普通类:10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总分+“技能测试”或“特色面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合成总分。
艺术类:10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总分×50%+“技能测试”或“特色面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合成总分。
3、应、历届三校毕业生、历届高中毕业生(含不满或不具有10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高中生)
普通类录取时计算公式:
文化综合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或“特色面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合成总分
艺术类录取时计算公式:
(文化综合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50%+“技能测试”或“特色面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合成总分
4、如合成总分相同,按学校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5、物流管理(中澳合作)专业:报考中澳物流,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本专业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
6、艺术类考生若文化课成绩达到非艺术类的分数线,可参加非艺术类考生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
7、加分政策:(以下加分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30分)
加分项目 |
报考专业 |
分 值 |
获得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及以上证书者 |
不限 |
高级25分
中级15分
初级5分 |
见义勇为受市、区(县)表彰者 |
不限 |
市级15分;区级(县)10分 |
烈士子女 |
不限 |
20分 |
高中阶段学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
不限 |
市级20分
区级10分
校级5分 |
高中阶段获得区级以上学科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星光计划”职业技能竞赛者 |
不限 |
二等奖以上15分、优胜奖以上10分 |
高中阶段获得市或区级以上体育单项竞赛前六名者 |
不限 |
市级15分
区级10分 |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
不限 |
10分 |
导游证 |
旅游管理专业 |
10分 |
旅游职业技能大赛 |
一专业报考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 |
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 |
少数民族 |
不限 |
5分 |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以上“加分政策” 规定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时交我院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