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考生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B、C、D、F折成固定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3、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4、根据上海市教委规定,合成总分=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应分合计总分×50%+技能测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成绩=上海市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100÷450)。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则先按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再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应分)依次:、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排序,择优录取。
二、三校生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考生
1、根据上海市教委规定,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生活常识)及技能测试(素描、色彩设计)。入学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素描、色彩设计满分分别为150分,各按50%计入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合成总分=按文化测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素描成绩×50%+色彩设计成绩×50%)×60%。合成总分上线(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入学测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合成总分及素描、色彩设计单科成绩的要求统一划定最低资格线),所有在线上的考生参加面试。
3、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素描、色彩设计、入学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4、测试科目:
文化测试科目 |
技能测试科目 |
加试科目 |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生活常识) |
素描、色彩设计 |
面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