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考生
(一)文化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艺术类考生可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但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将按满分100分折合,并记入合成总分。美术类考生若已参加上海市美术类统考,且成绩达到320分及以上者,可免考专业加试。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B、C、D、F折成固定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二)录取原则:
录取时将十门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折成固定对应分数后的总分 + 专业加试分数 + 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 = 合成总分,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其中,美术类320分以上免考专业加试的学生,专业加试分数 = 美术统考成绩*100/450。
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若出现同分情况,按专业加试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或没有的考生、三校生
(一)文化要求:
考生必须参加学校于2012年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并且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将按满分150分折合。
(二)录取原则:
录取时,先根据入学测试成绩划定录取资格线。线上考生,根据艺术门类,依据专业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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