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录取免笔试考生;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齐全考生: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成绩等第要求:
A=100分,B=90分,C=75分,D=60分,F=40分;
(3)专项能力50分 + 专项素质50分作为专项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4)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专项技能测试总分=录取总分。
3、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全考生、三校生:
(1)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考试(文化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生活常识,卷面总分满分150分;
(2)专项能力50分 + 专项素质50分作为专项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3)文化成绩×30%+专项技能测试成绩×70% =录取总分;
4、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总分相同按专项能力分、专项素质分、文化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5、优秀运动员免笔试入学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要求:
(1)在高中阶段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世界青少年锦标赛前十六名(含) 获得者;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亚洲青少年锦标赛前十二名(含) 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八名(含)的获得者;城运会、全国青少年最高级比赛前三名(含)的获得者;上海市运会冠军获得者(限青少年组项目及指定项目);一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获得者。
(2)交验材料:市体育局有关部门颁发的运动成绩证明、奖状原件、成绩册和秩序册的复印件、盖有考生所在学校印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运动成绩证明印章(市属体育单位由市体育局竞体处,区属体育单位由市青训中心盖章)的免试申请表。
(3)免笔试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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