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齐全的考生:
1、文化成绩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对已取得6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报考我校须达到3C3D及以上,有F者不能报考。
(2)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折成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2、考试科目:
技能测试:《素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素质测试内容:主要考察学生的道德修养与法律常识、基本科学素质、人文艺术修养、健康与安全等,测试时间60分钟。
3、录取办法:
将十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第折算成分数的总和+技能测试成绩+学校政策性加分的合成分,根据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看数学、语文、英语、素质技能考试成绩。后四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不全者或含等第F者均不得参加录取。
(二)三校生及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全的考生:
1、考试科目:考生须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入学测试》和《素质技能测试》
入学测试:主要考察学生语文、数学、英语和生活常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50分。
素质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道德修养与法律常识、基本科学素质、人文艺术修养、健康与安全等,测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2、录取办法:
此两类计划以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考试成绩+学校政策性加分的合成分为依据,根据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同分条件看入学测试成绩。
(三)退役士兵单独命题,计划单列,录取办法参考第(二)点。
(四)免笔试录取:对于科创能力特别突出的学生(第一类考生须满足我校设置的学业水平等第要求),获得过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上海市“星光杯”中等职业技能比赛个人全能一等奖或其他国家级发明创新类奖项的考生,符合获奖奖项与所报专业大类对口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答辩,答辩通过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可予免笔试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