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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组 2012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12/2/8  作者:信息中心 李斌  阅读:1932次  
 
一、学校全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 本 部: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具有本市高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
01
空中乘务
20
专业简介:该专业旨在培养适合现代民航运输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航空乘务员,以民航空中服务为主,民航地面商务为辅,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并重。学生毕业后可从事民航客舱服务、民航商务等现代快速交通的服务工作(男生毕业后可在航空公司从事安全员兼乘务员工作)。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空中乘务专业招生条件参照中国民用航空相关规定体检标准制定,基本要求如下:
1)      身高:女生 162cm~172cm,男生172cm~182cm。
2)      视力:女生:单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C字视力表0.5;男生:单眼裸视力C字视力表0.7(含)以上。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3)      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狐臭。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4)      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 “X”形腿、“O”形腿。
其他身体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高中学业水平考要求
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报名时,对已取得6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报考我校时成绩等第须达到6D及以上,有F等第者不得报考。
录取时,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齐全,且成绩等第达到D及以上,有F等第者不得录取。
2、专业测试:
考生于1月14日9:00-11:00携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号、一寸报名照1张,在长宁区仙霞路350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体育馆参加专业测试(体格初检和面试)。
专业测试内容:
A、身体初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B、面试(气质形象,对话交流,现场展示,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C、英语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D、普通话测试
注: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组织参加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定的乘务员专业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学校在2月上旬前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公布面试和专业体检合格名单,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取。
3、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之和合成录取总分(满分为1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高中学业水平考成绩等第折算标准:A等:100分,B等:90分,C等:75分,D等:60分,满分1000分。
(2)专业测试成绩:按学校专业测试结果综合评定,满分100分。
(3)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专业测试成绩。
(4)同分情况:按专业测试、英语、语文、数学成绩顺序,依次高分优先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
7500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
1500元/学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人。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文件。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2750183、67791228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7791256
十四、网址
http://zsb.sues.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学校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为依法自主招生的新生进行新生入学教育。未尽事宜参见学校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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