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市教委关于建立上海市国际汉语教师和志愿者人才库项目的文件精神,现将人才库信息采集报送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才库信息采集对象
1、对外汉语专业毕业或具有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2、具有对外汉语教师或志愿者服务经验的教师;
3、有志于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的有关专业教师,包括英语、中文、历史、哲学、教育学、政治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专业教师(须具有英语六级或以上水平,过其他语种相当于英语六级或以上水平)。
(二)报送流程
1、有意愿的教师到师资处报名,领取推荐码;
2、登陆上海国际汉语人才网(www.shicn.net),注册并登陆个人信息;
3、区教育局对信息进行初审,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复审,报市教委国际交流处确认后, 正式入库。
(三)时间
即日起至9月20日止
师资处
20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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