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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新一轮教师自我发展规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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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0/6/29 作者:师资管理处 李军华 阅读:229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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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2007年制定过三年自我发展规划,到现在已满三年。为了切实贯彻松江区“强师兴教”的战略,坚持不懈地建设一支适应松江教育现代化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的师资队伍,要求全体教师制定新一轮教师三年自我发展规划。在制定新一轮规划时,应分析过去三年所制定规划的目标与要求是否达成或存在问题情况,为此,紧密结合学校与本人工作的要求与发展,制定新一轮自我发展规划,要求于下学期开学初(9月10日前)上交校园网“信息上传——师资处——新一轮教师三年自我发展规划”文件中。
师资管理处
20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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