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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局人事科关于师范生退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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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9/9/14 作者:师资管理处 李军华 阅读:310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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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请通知本单位师范生退费及艰苦地区就业奖励金人员(名单附后)于9月15日(下周二)16:00之前至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松江中路47弄13号,电话:57713667周老师)办理退费手续,办理时需带好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单位介绍信(到学校师资管理处开介绍信)
(3)农行工资卡
(4)第一次退的师范生请带好原始发票。(如遗失发票请去就读学校财务室开证明)
松江区教育局人事科
200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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