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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化规范综论(提要



作者:中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    转贴自:松江一中



  上一世纪二十年代,汉民族共同语在走向它的高级形式——民族标准语的道路上,通过社会群体的实践,最终确定“以漂亮的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之后,有关儿化韵的种种议论从来没有停止过。例如,“国语不必象北平土语”那样用那么多的“儿”,“北京话的儿化词须要全部在普通话里巩固下来么?”(陆志韦)。八十年代更有人提出儿化韵显然是一个地方特征不应该出现在普通话之内;儿化无实质性作用,不宜于提高到民族共同语必要组成部分的地位并作为一种语言规范形式要求全国人民学习;儿化韵儿化词都呈萎缩趋势,规范必须适应语言的发展趋势;甚至还有人因为儿化的“混乱”“不统一”,提出普通话和北京话的语音标准是必须分开的。这些根本性的问题,倘若没有一个基本一致的共识,儿化规范也就失去了前提。
  儿化规范大致包括三方面的主要内容:(1)儿化韵的读音规范。北京话内部存在儿化韵个人读音分歧,从有利于语音规范的角度看,这种读音分歧不应该让他影响普通话儿化韵韵類的分合,北京话和普通话在韵类和音系上应该取得一致。(2)儿化词的规范,即那些词是必须儿化的,那些是可以不儿化的。(3)儿化词的词形规范,也就是对书面上“儿”字的有无作出统一规定。
  儿化规范的重点是儿化词的规范。从词汇规范的大原则说,北京话里的儿化词当然并不全是普通话必须吸收的。从理论上说,其中有两类儿化词,大多数人是主张划入普通话范围的;一类是有与之对应的非儿化词,儿化不儿化构成了最小辨义对立,如“回信儿——回信”,“有门儿——有门”等;另一类是习惯上只有儿化这一种读法的词,如“味儿、玩意儿、小辫儿、坎儿井”等。前一类“——儿”尾不是可有可无的,儿化是一种构词手段;后一类儿化成分本身就是该词语音形成固有的组成成分,如“味儿”(名词),只有带上“——儿”才能成词,独立使用,“坎儿井”、“巴儿狗”去了“儿”在口语中就可能听不懂。这两类都是普通话里必须儿化的。不读儿化还会涉及语法规范问题。
  除此以外,还有一大类为数不少、北京口语里往往儿化,而普通话书面语的口语形式一般却不儿化的词,如“花儿、歌儿、鸟儿”等。这一类词是争论的焦点。有两种意见:一种事“从现代北京话的口语为标准”,凡现代北京大多数人口语里都读儿化的,如“书本儿、墨水儿、手套儿、粉条儿”等,普通话里就应该以儿化作为该词的规范读音;另一种意见是,凡口语里儿化与否是两可到,而书面语的口语形式一般不儿化,带了“儿”反而有方言色彩的词,在“正音上都可以采用不儿化的读法”。《现代汉语词典》的处理是很合适的,词条注音不儿化,只是后附带括号的(∽儿)。这可以理解为儿化的读法是该词的另一种读音变体,根据表达的需要说话者可以作出自由选择。
  从有利于推广普通话的角度说,后一种意见更可取,因为普通话里的儿化词应该从严掌握,控制在较低的限度内,这是大家一致的共识。同时,这也符合北京话不等于普通话,向全国人民推广的不是北京话而是普通话的规范化原则。
  为了方言区人学习普通话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需要,还应在上述基础上,根据一定原则共同确定并公布一份必读儿化词词表。词表也可分级处理,以适应不同对象的不同需要。这样把儿化词控制在大家都能接受的范围内,并进一步规范儿化词的词形,也就是对书面上“儿”字的有无作出统一规定,那么儿化韵、儿化词的学习肯定不会成为学习普通话的绊脚石。
  规范化将促进民族共同语——普通话的推广和使用。

作者:中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