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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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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社会用字,是指面向社会使用的具有公告性、示意性的文字。包括单位名称牌用字,牌匾、广告、标语、标牌等公示性用字,商品的商标、名称、包装和说明用字,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用字,公文、公章、证书、奖状、橱窗、屏幕用字,学校教育教学用字,中文信息技术产品用字和其他具有公告性、示意性的文字。
  所谓规范社会用字,就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使用祖国的文字。从目前太原市的社会用字状况来看,不规范的用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随意使用繁体字,这种现象最为常见,主要出现在商标、广告、牌匾和单位名称牌以及商品名称、包装和说明(音像制品的字幕)上;二是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主要出现在手写的、临时使用的具有提示性、告示性的用字和街头小店的手写商品名称上,其中包括已经停止使用的《第二批简化汉字》;三是已经废止的异体字,也是主要出现在不是非常正式的场合的手书字;四是在公开场合使用错字、别字,这种情况多种场合都会出现,甚至在电视节目的字母上也屡见不鲜;五是中文和外文混合使用,而且不对外文做注解和说明;六是单独使用外国文字和汉语拼音,其中尤以单独使用外国文字居多,主要表现在经营或者营销外国品牌或国内某些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品品牌的营销商身上;七是对永久性名称牌、标牌管理不及时,公示性文字字体残缺不全没有迅速更新或维护。
  出现以上多种现象,也有多方面的原因。因此,进一步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就十分有必要了。
  对有关语言文字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或者了解不充分,是目前社会用字状况比较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并于2001年1月日正式施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行,确定了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文字在我国的法律地位,也明确了推行规范汉字的目的和意义。
  推行规范汉字,首先是为了推动国家通用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随着社会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语言文字是否规范和标准,直接影响着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影响着人与计算机的交流,甚至影响着商品货物的流通。一些由于使用不规范的汉字甚至标点,使人与人的间接交流发生误会,甚至直接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事件,在我们社会中也绝不是耸人听闻的。
  推行规范汉字,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汉语作为联合国六种工作语言,其突出的国际地位已经确定。而汉字使用的混乱现象,对汉字在世界的推广,特别是汉字编码系统以及人机对话都会产生消极的影响。试想,一个中国人要想学习并掌握常用的3000简化汉字都需要几年的时间,如果再去学习纷繁复杂的繁体字、异体字,再去辨识难以统计的自造简化字,将会造成多么大的浪费。更何况一个外国人,脱离母语环境,学习本来就难认、难读、难记的汉字,再去学习多类不规范的汉字,将会产生多么大的障碍。长此以往,必然影响汉语汉字的国际地位。
  汉字的规范和简化,是一个历史过程,从以相形、指事、会意为主、笔画形形色色的甲骨文,到笔画趋向于规范的金文,再到笔画基本规范、形声字大量增加的小篆,就经历了千年的历史阶段。秦始皇统一文字,既是方便交流的需要,也是国家统一的重要标志。在秦以后的2000多年里,虽然汉字在形体上发生了一些变化,出现了真、草、隶、篆、行、楷等多种书写方式和流派,但在汉字的基本形态上,没有再发生质的变化,只是在行书和草书中出现了一部分约定俗成的简化汉字。和同期的汉语语音相比,汉字保持了相对的稳定性。即使是在社会动乱或少数民族统治时期,也仅仅是多种文字并存,并没有影响汉字作为主要交流工具的统治地位。
  汉字字型之所以能够保持较长时期的相对稳定,是由于当时识文断字还只是少数人的事,绝大多数老百姓只是和自己的名字打交道。进入二十世纪,识字人数大量增加,汉字的难认难记已经成为大面积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的主要障碍。1956年,本着删繁就简、约定俗成、易于书写、印刷体和书写体趋于接近和一致的原则,国务院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并在印刷物上正式开始使用,并先后在学校和部队加以推广。 1964年,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文化部、教育部下发了关于《简化汉字的联合通知》,原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还编印了《简化字总表》,。1986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个别调整的基础上,重新公布了《简化字总表》,并提出“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应当保持稳定,以利应用。”明确说明,已经被简化的繁体字、不符合《简化字总表》的简化字和社会上流行的各种简体字(包括已经废止的《第二批汉字简化方案(草案)》),都是不规范字,应当停止使用。从而保证了汉字形体的相对稳定性。2001年正式施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汉字的法律地位。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了解到汉字简化和保持相对稳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由于历史的影响和目前香港、台湾等地区仍然继续使用繁体字的客观现实,加之改革初期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大陆出现了繁体字作为社会用字的回潮甚至在部分地区的泛滥。
  实际上,即使是有意在广告招牌中使用繁体字的单位和个人,绝大多数也不是以繁体字作为主要的日常生活用字。之所以出现日常用字和社会用字之间的这种矛盾,除对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外,一是一些单位为了标明企业的合资或独资的性质;二是受老字号影响,要表明自己企业的历史渊源;三是个别人的审美取向,认为繁体字丰满美观,有文化气息;四是不少牌匾属于名人手书,而这些名人大多年事已高,习惯使用繁体字;五是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相应执法主体执法力度不够,甚至一些政府部门本身就贯彻落实不力。
  至于随意使用异体字、错别字、已经废止的“第二批简化汉字”和其他没有合法地位的简化汉字的,其原因多属于书写人本身在书写过程中的随意性,没有认识到书写这些不规范汉字对社会甚至对自己销售商品的消极影响。试想一个卖旅游纪念品的老太太都能用外语完成自己的交易,而一间商铺门口却出现多处不规范汉字,连自己销售的是什么商品都表述不清,不影响生意才是怪事。
  涉及外国文字的,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单独使用外国文字而不用中文加以说明、中文外文混合使用(这里所说的中外文混用,并不是指中外文相互注释,而是中外文夹杂使用)、汉语拼音与外文混合使用但语法不规范。这些现象主要出现在一些商店、专卖店和广告以及产品的包装物中。其中尤以单独使用外国文字居多。这就牵涉到主权问题了,进了商店满眼都是外国文字,那么这还是在自己的祖国吗?经常上网的朋友可能还记得,前一段时间不就因为在国内召开的国际会议不允许使用汉语交流而引起众多非议吗?
  目前上海已经开始着手对中外文名词互译进行规范,并已经出台了《上海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英译基本规则》,在上海市接受国家语委对一类城市评估前,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还组织专家把全市主要公共场所的外文店名、商标和品牌全部翻译成规范的汉字。对规范社会用字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除以上提到的不规范社会用字的种种现象外,还有一种用字现象也是值得研究的,那就是“网络语言”。
  “周末,读大学的gg回来,给我带了很多好东东,都系偶非常稀饭的。就‘酱紫’,‘偶’就答应gg陪他去逛街吃kpm……”相信很多人看了这段文字都会不知所云,但这却是天津市某中学生作文里的一段文字。时下,这些时髦的网络“新语言”已成为不少青少年挂在嘴边的常用语。那么,网络语言究竟是新新人类的文字游戏,还是现代汉语的积极发展?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种现象呢?
  有关专家表示,在语言的长期发展中会出现一些新的词汇,有一部分有生命力,有一些会被淘汰,这些新出现的网络词汇中有些可能成为汉语的新词汇。网络语言也是一种语言实践,能在学生中间风靡,就说明它是有生命力的。但是,如果用网络语言写出来的东西大部分人都看不懂,影响了沟通,也就失去了语言的意义。
  对网络语言我们要有个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过程。对网络语言的出现不要大惊小怪,视为洪水猛兽。当今社会发展越来越快越来越迅猛,语言就会不断地被丰富被更新。对于出现的网络流行语言不能简单地判断对错,它进入人们的生活需要一个逐步被接受的过程,因此对网络语言宽容比扼杀更重要。同时,语言文字工作者应当加强对网络语言的研究,分清楚哪些是健康的哪些是不健康的,并加强对学生的正面引导,促使其使用规范性的语言文字,毕竟传统的语言有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历史内涵。
  语言文字是人类交流的重要工具。保证语言文字的畅通的交流功能,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人类交际中的重要作用尽可能地减少人为的语言交流障碍,是每一个社会参与者特别是语言文字工作者的责任。从这个角度讲,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应当说是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尽的义务。只要每一个社会参与者都能够对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引起足够的重视,相信我们的社会用字状况会有一个根本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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