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关于2021年上海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已经启动,根据《上海市2021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要点》的要求,学校作如下工作安排:
一. 本次参加注册对象: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注册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具体对象如下:
1、本次参加注册对象
(1)2016年注册过的教师(一般情况下是指2015年参加工作的老师);
(2)2020年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
(3)往年不符合注册条件及被列为暂缓注册对象,现已符合注册合格条件的教师。
三. 本次注册操作说明:见附件(操作流程)
四. 本次注册递交材料
1.首次注册教师递交资料:《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和《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其它资料学校负责完成。
2.第二次定期注册教师递交资料:《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含有第一次注册贴条页,并复印在同一页上)2份,其它资料学校负责完成。
注:注册教师于9月17日前上交教师发展中心。
上海市松江一中
2021.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