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老师:
现把区教育局职改办《关于2020年度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见附件)下发,请有关教师根据通知上的日程安排按时送交科研成果至教师发展中心。(晋升高级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等市评估院通知后另发,可先参考去年的要求)
材料递交时间:(1)晋升中级论文 5月28日
(2)晋升高级论文另行通知
材料递交清单:(1)教科研成果和申请表(附件1)(纸质一份及电子稿)
(2)教科研成果交流或获奖或发表证明
注:送审的教科研成果要杜绝抄袭、拼凑现象及过多引用、借鉴他人成果现象。借鉴、引用他人成果不能超过30%,确定为涉嫌抄袭的人员,再次申报论文鉴定须隔一年。另,论文有效期为2017.08—2020.07的,使用3次的年限为2017、2018、2019年。
2020.0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