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一中教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本方案于2014年6月13日松江一中四届8次教代会通过)
为了进一步促进学校教科研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更好地完善学校对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规范管理,推进学校教育科研整体水平的提升,使学校走内涵发展道路,特制定本方案。
一、本方案中所涉及的教育科研成果主要包括:科研课题成果、教育教学论文、调查研究报告、教育改革实验报告、校本教材、教育教学专著、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反思、教育随笔及具有实验项目性质的试题编撰和试卷设计等。
二、本方案奖励对象为松江一中全体在职教职工
三、成果的申报、认定
凡我校教师符合本方案所界定的教育科研成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报:个人填写申报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论文发表的刊物、获奖证书等)的原件至学校师资处(复印后原件返还,复印件存档);经师资处审核认定后分类整理,作为学期考核及科研成果奖励的依据。
成果申报每学期一次,申报成果须是本学期内的,学期结束前二周停止申报,未及申报的可延至下一学期申报。
四、奖励标准:
(一)课题成果
1.课题类成果认定。凡是学校、区级、市级(含双名课题、市青年学会等)、国家级正式立项的课题成果,包括与校外合作的课题以及承担校外科研机构或是高校课题的一级子课题研究等均可申报,各类课题成果统一由师资处认定。
2.奖励类别及奖金。
分 类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含优秀) |
立 项 |
校 级 |
400 |
200 |
100 |
50 |
区 级 |
1500 |
1000 |
500 |
100 |
市 级 |
6000 |
3000 |
1500 |
300 |
国家级 |
24000 |
12000 |
6000 |
1200 |
3.上述课题奖金以课题组形式奖励。课题组成员奖励分配,由课题组负责人根据每个人在课题研究中承担的责任与贡献确定后,报师资处备案、发放。
(二)论文发表
1.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中等教育类核心期刊发表文章,2000字(含2000字)以上,奖金800元;2000字以下,奖金500元。
2.国家一般期刊或省市级报、刊文章,2000字以上,奖600金元;2000字以下、1000字以上,奖金300元;1000字以下,奖金200元。
3.区级刊物发表文章,奖金200元。
4.同一篇文章只能奖励一次,享受最高奖励。
(三)著作(公开发行、正规出版社,有书号、条形码)
1.独立(或与本校教师合著)著述的教育教学方向的著作,学校给予出资出版。自行出版的,则奖励一万元。
2.应邀参加的(正规渠道)教材编写、专业指导书籍等以署名和相关章节编写说明为准,原则上完整章节的编写可等同核心刊物论文奖励;收录论文或教学设计、案例类参照一般公开发表论文计。
3.主编、参编习题类书籍以署名和相关章节编写说明为准,酌情给予一般论文或区级论文相应奖励。
(四)课件、教具与论文比赛获奖
1.课件、教具与论文比赛项目原则上须由学校认定或学校组织。
2.参加区、市、国家级正规教育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具等评比,奖励标准如下:
分 类 |
一等奖(含特等) |
二等奖 |
三等奖(含优秀) |
区 级 |
500 |
300 |
200 |
市 级 |
1000 |
700 |
500 |
国家级 |
2000 |
1500 |
1000 |
3.参加教育学会、学术团体、报刊杂志等组织的各类征文或论文、课件、教具等评比,奖励标准如下:
分 类 |
一等奖(含特等) |
二等奖 |
三等奖(含优秀) |
区 级 |
300 |
200 |
100 |
市 级 |
400 |
300 |
200 |
国家级 |
500 |
400 |
300 |
(五)相关说明:
1.除已有明确级别规定的项目外,其他课题类别的认定,报纸、期刊、书籍、刊物、杂志级别的界定,著述类成果以及各级各类获奖论文、教具等成果级别的认定,统一由学校师资处负责。
2.非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非正规会议交流的论文以及非正规团体、民间学术组织的课题、论文、教具类获奖一般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3.同一科研成果在发表的同时又获奖,在奖金发放时不重复累计,就高计算;若同一科研成果参加不同级别的评比同时获奖,则取级别高者奖励。
4.获奖奖励,均以获奖文件、证书、奖状、奖旗、汇单及公布的数据为准,并上交各种文件、证书、获奖的副本或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必须上交论文复印件,包括发表期刊杂志的封面、封底、条形码、目录、文章正文。
5.本奖励每学期发放一次。
五、本条例由教代会通过后生效,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于师资处。
上海市松江一中
2014.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