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成绩的考生的录取办法:
1、将学业水平考试每门课成绩A、B、C、D、F折成固定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2、学校加试内容为面试,录取总分=10门成绩总分+面试成绩,(其中10门成绩总分为100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校内加分计入录取总分),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如同分则依次比较面试、英语、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成绩。
4、非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将10门科目成绩总分(总分10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二)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没有或不全的高中生和三校生录取办法
1、非艺术类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入学测试和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校内加分计入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入学测试、图形设计和色彩成绩总分(校内加分计入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如同分,非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的成绩;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图形设计、色彩、入学测试成绩。
3、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采用自主命题方式考试,总分为250分,考试时间为2.5小时。 其中,“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小时。素质技能测试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
图形设计、色彩满分各100分,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4、非一志愿报考的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三)、退伍士兵招生
退伍士兵录取工作,根据其统一测试的文化成绩及报考志愿,择优录取。招生计划单列。
(四)加分条件(如符合二项以上,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类别 |
加分项目 |
分值 |
颁证机构 |
评优证书 |
高中阶段获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
20 |
上海市教委 |
高中阶段获区(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
15 |
区县教育局、控股公司(局) |
技能竞赛证书 |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或二等奖(需报考相关专业) |
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以免试入学 |
教育部 |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 |
20 |
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一等奖(需报考相关专业) |
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以免试入学 |
上海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
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二等奖 |
20 |
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三等奖 |
12 |
上海市“星光计划”团体一等奖 |
15 |
上海市“星光计划”团体二等奖 |
10 |
旅游职业技能大赛全能一等奖 |
10 |
上海市旅游职教集团 |
旅游职业技能大赛全能二等奖 |
5 |
职业资格证书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 |
20 |
国家劳动和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 |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