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九所高校决定2011年联合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同济大学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高中优秀毕业生(上海高考选考生物的学生除外),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2、省级及以上数、理、化、计算机等竞赛获奖;
3、其他方面(如科技创新、学科专业等)有突出特长和潜能。
二、选拔范围
理科选拔范围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文科选拔范围为上海、浙江、江苏。
三、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为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以“中学推荐为主、学生自荐为辅”。每位考生可以选报上述九校中的两所高校。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10年12月10~30日登录 “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网址为 http://202.120.188.254/和 http://222.66.109.7/)报名,按有关要求报名,并下载打印报名表格,由学籍所在中学核实该表内容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名加盖公章后(推荐生由中学统一收齐报名材料寄送),于2011年1月5日前特快专递(EMS)寄(送)达同济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邮编:200092)(以收件邮戳为准)。
四、选拔办法
1、各种报名方式提出申请的考生,均需通过我校组织专家审核予以确定选拔资格。
2、具备选拔资格的考生参加卓越人才合作高校2011年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
3、被我校确定的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合格的上海、浙江和江苏考生需要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4、上海、浙江和江苏考生以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与综合素质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和优秀考生;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以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和优秀考生。
五、测试安排
1、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时间:2011年2月26日;测试地点由考生在报名系统公布的考点就近选择,具体安排以自行上网打印的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请见报名系统公告。
2、综合素质面试时间:2011年3月中旬;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六、收费办法
初审通过后,考生按报名系统要求,及时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人,参加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
七、优惠政策
1、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1)投档条件:
上海市: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A位置报考同济大学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投档进校。
对自主选拔中表现特别优异或突出的自主选拔对象,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破格降至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录取。
2)专业录取:
投档进校的自主选拔录取对象,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济大学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者,以高考投档成绩加上10分的附加分并和普通考生合并后参加统一的专业录取;高考投档成绩未达到同济大学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者,以高考投档成绩和普通考生参加统一的专业录取。
2、优秀考生
优秀考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报考同济大学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济大学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投档进校即以高考投档成绩加上5分的附加分并和普通考生合并后参加统一的学校录取。
八、领导机构
同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九、社会监督
同济大学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和优秀考生名单,将及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按有关要求将自主选拔对象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相关单位负责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联系电话
我校招办联系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
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65983358
十一、本方案解释权归同济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同济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
同济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告
同济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济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为帮助广大考生更加全面了解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告如下:
一、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基本流程及时间安排
考生报名:2010年12月10日00:00至2010年12月30日24:00
无论中学推荐还是个人自荐,申请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的同学须通过“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 http://202.120.188.254/和 http://222.66.109.7/,请考生自行选择较快的地址访问)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报名申请表。(请特别注意,考生在网上正式打印报名申请表前,报名信息均可随时修改。正式打印报名表后,考生信息将不能修改,请在打印前认真核对相关资料,确保网上提交的电子信息与寄送到高校的文字材料内容相符。)
完成网上提交申请表后,请将申请表进行打印,交所在中学确认盖章,并在2011年1月5日(以收件日戳为准)前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资料一起寄送至同济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特别提醒,如果考生同时申请两所院校,请将申请表打印两份,分别寄送给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院校进行初审)。
高校审核:报名开始至2011年1月9日截止。
报名开始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寄送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通知考生初审结果。
考生缴费:通过初审至2011年1月16日截止。
通过初审的考生可于支付截止日期之前通过报名网站支付报名考试费人民币200元/人。待报名网站确认考生付费后,考生可于系统考场编排后至考前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
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时间:2011年2月26日。
测试科目:理科:阅读与写作能力测试,数学与物理水平测试(上海化学考生测试科目为数学与化学水平测试),满分400分;文科:阅读与写作能力测试,数学水平测试,满分300分。
考生请于考后2周左右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二、联系方式
有关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相关问题,请致电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秘书处。
电话:021-3530731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08:30-12:00、13:00-17:00)
有关我校招生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我校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08:30-12:00、13:00-17:00)
传真:021-65980174
Email:tjzsb@tongji.edu.cn
地址:同济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行政南楼124室)
邮编:200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