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更好的育人环境,不断提升学生的思想品德素养,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康的身心,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性事件,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关于疾病和重大突发事件预防的有关规定
1、学校应通过学生入校体检及每年例行体检、查阅学生档案材料、与学生的交流沟通等方式全面了解学生身体状况,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2、班主任、任课老师、生活辅导老师等应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心理情绪变化、人际交流等方面的情况,做好相应的教育疏导工作。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随时关注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
3、学生在白天上课期间遇身体不适可去医务室就诊,如须送医院就诊则由新疆班带队老师、医务室老师、班主任等人员陪同,晚间身体不适则向值班老师或生活辅导老师报告,由值班老师、生活辅导老师视情况采取措施。
4、学生生病若超过一天并无法参加学习,由生活辅导老师负责照顾生活起居及就诊。学生身患传染性疾病或须长期休养的疾病,视具体情况通知家长来校负责其治疗或返回新疆,学校负责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
二、关于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规定:
l、如遇学生重急症或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现场老师应第一时间拨打120,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通知家长。
2、在学生校外就医过程中,护送人员应妥善处理好就医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及时请示分管领导对治疗方案等方面的指示,认真做好护理、服务工作。
3、现场教师应对己发生的学生重急症抢救或重大意外伤害事故就发生的原因、经过及处理等写成书面报告,同时要求参与处理的人员和事发现场目击者(老师或学生)对重急症抢救或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并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汇报。
4、学校意外伤害事故小组负责善后事宜的处理。
5、学生若发生重大违纪突发事件,现场老师应立即予以劝阻和制止,并及时通知班主任至现场参与处理,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