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促进学风建设,营造校园良好学习氛围,促进同学之间开展学习方法、学习经验交流,学校决定开展“十佳学习明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同学。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在学科学习上有积极的探究精神,具备高效的学习方法;在学习经验、学习方法上有可借鉴作用,并乐于帮助他人学习。
3、学科成绩综合排名年级前50名,或在市、区学科竞赛中有突出表现者。
三、评选程序
在各年级评选的“十佳学习明星”基础上,评选校园“十佳学习明星”。评选活动分为年级宣传推荐、评定确认、评选公示、表彰四个步骤进行。
1、年级推荐。各年级要在班级推荐、自我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自管会评选出年级“十佳学习明星”。报送内容:(1)候选人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电子版同书面材料一并上报;(2)候选人推荐表须有年级组长签署意见后上交;(3)上缴个人生活张一张。
2、评定确认。学校组织德育领导小组从30名候选人中评选出2008年学校“十佳学习标兵”。
3、评选公示。学校在评选的基础上,将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和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4、表彰。学校对当选的2008年“十佳学习明星”进行表彰,并组织获奖同学进行学习经验交流,予以大力宣传,树立典型。
政教处
2008年11月14日
附:推荐表
松江一中2008年“十佳学习明星”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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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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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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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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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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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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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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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事迹另附材料) |
自管
会推
荐意
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政教
处审
核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